湖北黄石,男子从药店买了一盒伟 哥,但吃完却没有任何反应,看到妻子失望的眼神,男子都自我怀疑了!但一个细节让他发现药是假的!于是男子为了报复药店老板,一口气买了 50 盒,然后以假药为由索赔71400 元!但老板拒绝赔偿:你这是知假买假,恶意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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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来源:长沙政法)

“哎,岁月是把杀猪刀……”

杨伟(化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忍不住叹气。他的头发白了,腰也经常酸痛。

原来,杨伟年轻的时候,不懂得克制,经常把妻子折腾得下不了床。

可现在截然相反,妻子如狼似虎,他却力不从心,只能找各种借口避免房事。

但是“喂不饱”妻子,妻子总有怨言,而且自尊心也不允许自己被妻子看不起,所以杨伟在网上搜索办法,让他知道了“蓝色药丸”的神奇之处。

杨伟买了几次,服用之后果然感觉到了一股神奇的力量!然后他“重振雄风”,再次让妻子感受到了他的威猛。

但是杨伟脸皮薄,不好意思经常在一家药店买,所以他换着药店购买。

这天,杨伟出差回家,妻子对他发出暗示,杨伟知道晚上免不了一场“恶战”,于是提前去药店买了“蓝色药丸!”

妻子进入了浴室以后,杨伟偷偷服下药丸,等待药效发作。

可是这次却让他尴尬了,妻子都洗完躺床上了,他却迟迟没有反应?

“你怎么回事?难道不行了吗?”妻子一脸失望……

这话像刀一样,扎进了杨伟心里,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但杨伟狡辩说:“可能出差太累了,今天先让我休息一下吧……”

说完,杨伟匆匆跑出房间,而身后传来妻子重重的叹息声!

杨伟坐在沙发上,给自己点上一根香烟,他的心里早已翻江倒海,怀疑自己真的连吃药也不行了……

但杨伟仔细想想,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突然他想到一种可能,自己买的伟 哥可能是假的?

于是杨伟掏出手机搜索蓝色药丸,然后放大图片和自己买的仔细对比,果然让他发现了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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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居然卖假药,害我在老婆面前丢脸,我一定要给老板一个教训!”

杨伟狠狠地在心里问候老板,然后第二天再次来到药店。

“你们店里有多少伟 哥,我都要了,留着慢慢吃……”杨伟假装不好意思地问老板。

老板听后大喜,露出一副我懂你的样子,对杨伟说:“你等我一下,我查一下库存 …… ”

“还有 50 盒,你确定都要吗?”老板觉得 50 盒有点多,跟杨伟确认。

“我都要了,给我打包起来!”杨伟直接拿出手机给老板扫去 7000多!

老板听到收款到账的声音,心中暗喜,把药装在袋子里给了杨伟。

杨伟拿到药后直接摊牌:“你的药是假的,我买过一盒没有用。现在 50 盒我要求退一赔十,你要赔我 71400 元!”

老板心中一咯噔,知道遇上麻烦了,但这种时候打死也不能承认,于是狡辩说:“你胡说,你有什么证据说我的药是假的!”

“不赔是吧,你等着!”杨伟拿着药离开,然后将药店告上法庭。

经过鉴定,杨伟购买的 50 盒伟 哥确实是假药。所以杨伟提出退一赔十!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但药店老板辩称:“他明知药是假的,没有向我们沟通解决,反而再次购买 50 盒,这不是正常的消费行为,是恶意索赔!”

那么,法官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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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审理认为,一次性购买50 盒伟 哥并不违法,杨伟作为消费者有权利购买慢慢服用或者送人,反倒是药店故意销售假药牟利,构成违法行为。

而且杨伟主观是善意的,并非恶意,其目的只有一个,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黑心药店不敢再忘乎所以地卖假药。

再说没有恶意售假,怎么会有“恶意索赔”?

最终,法院判决药店老板赔偿杨伟 71400 元,同时吊销了药店的营业执照!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支持法官!只要是售假,不管故意还是无意,都要重罚,否则造假更没底线了!

也有网友说,卖假货还有理了吗?什么世道?说顾客知假买假?那你还知假卖假呢,罪加一等!

还有网友说, 目前形势而言,应该允许专业打假的存在,交通违章不是也允许私人拍照举报有奖吗?

我认为,对生产贩卖假药和掺假食品的企业和商户必须严处!罚他个倾家荡产,锒铛入狱才能刹住制假贩假的歪风邪气!

这幸亏是“伟哥”,这要是买救命药,如果是假的,那就是谋财害命!

这判决完全正确,中国的打假力度还远不够,必须要让售假者付出惨痛代价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