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忘情
有那么一阵子,果粉们把1927年至1937年所谓的“民国黄金十年”吹上了天,但却压根经不起分析。
这十年间,国内那点可惜的近代工业仍然大部集中于沿海和东北地区。而广大内地,尤其是西北、西南地区经济十分落后。
1931年“9·18”事变短短3个月后,日军便占领东北全境,使中国丧失了12.5%的领土、30%的煤产量、79%的铁产量、93%的石油产量、55%的黄金开采量、23%的发电量、37%的森林资源、41%的铁路和37%的对外贸易。果粉们在吹嘘 “黄金十年”时,理直气壮地将东北的工业产量计算在内。但东北的工业产量再高,也不掌握在国民政府手中,不为中国人民的利益服务。相反,东北的工业养肥了日本侵略者,极大增强了日军侵华实力。不仅关东军所需大部分武器弹药由东北本地生产,而且还源源不断地供应关内日军。
而真正控制在国民政府手中的工业能力究竟如何呢?以直接服务于国防的军事工业为例,1936年,兵工署直辖各兵工厂,共生产步枪325,942支,机枪3,497挺,82迫击炮976门,79子弹402,267,200发,75山野炮弹335,1625发,迫击炮弹773,582发82,手榴弹5,451,533枚,信号弹332,055发及防毒面具57,034副。这些武器装备的产量并不能满足国防需求,而且生产这些军火的钢材仍依赖进口。
“7·7”事变后不到半年光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长三角地区便告沦陷,致使中国经济再遭重创。
上海是全国经济中心,集中了民族工业的大批精华。据国民政府经济部对工厂登记统计,1937年底全国工厂总数为3935个,仅上海即有1235个,占总数的30%以上;其他沿海省份有2063个,占总数51%,一旦战事扩大,沿海工业将首当其冲遭敌摧残。
一些爱国的有识之士早就对这种不利于国防的工业布局表示担忧,一再呼吁把沿海工厂迁到内地,以保存经济实力。但全面抗战爆发前,国民政府虽有工业重心内移建立后方基地的设想,个别兵工厂已着手准备搬迁,但沿海地区工业迁移基本没有动作。
1937年“7·7”事变后,平津失陷,上海危急,国民政府这才被迫着手将沿海厂矿向内地迁移,并将拟内迁工厂分为两类,分别予以不同的优惠政策支持。其中,第一类为与国防军需有关的,诸如机器、化工、矿冶、动力、燃料、交通器材、被服、医药等工厂。对这类厂矿,政府给以补助迁移费用并给予优先运输权、发给奖金、拨给建厂用地等项奖助待遇。第二类包含食品、教育、文化用具等工厂。此类工厂亦可得到免税、免验、给予运输便利、代征建厂用地等待遇。
在内迁厂矿过程中,国民政府组织得并不尽如人意。战前,巩县兵工厂采用的是全套的进口设备和原材料,除了生产枪械和火炮,甚至还有一个年产120吨毒气的化学试剂工厂,能生产催泪、呕吐、喷嚏等非致命毒剂,以及光气等致命性毒剂。“7·7”事变后,巩县兵工厂就开始搬迁,结果在混乱中丢失不少设备。其生产步枪的分厂被炸毁,失去生产能力。迁到湘西的机枪分厂只能保持每年几百挺机枪的生产能力。
沿海工厂内迁工作持续到1940年基本结束。在此期间,共内迁民营厂矿448家、内迁物资12万吨,技工1.2万余人。其中大部分迁入四川,计254家,迁入湖南的有121家,陕西27家,广西23家,其他省区23家。这些内迁工厂中,机械厂占40.4%,纺织厂占21.65%,化工厂占12.5%,教育文具厂占8.26%,电器厂占6.47%,食品厂占4.91%,钢铁厂占0.24%,其他厂占5.57%。
内迁工厂虽然数量有限,但多为民族工业的佼佼者,实力较为雄厚,门类较为齐全,其中不乏重点与名牌厂家,而且同时随迁了大批企业管理与技术人才。
战区工业西移,尤其数百家民营工厂内迁,大大促进地大后方军需民用工业的发展,迅速使西南地区成为民族工业基地。重庆的机器业战前只有10余家,1940年发展到133家。到1940年,西南已初步形成重庆、川中、广元、川东、桂林、昆明、贵阳、宁雅8个新的工业中心区。这在一定程度改变了中国工业生产布局不合理格局,推动了大后方经济发展,为持久抗战提供了可靠的物资基础。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国民政府军需品80%以上是由内迁民营工业生产的。
但是,由于国民政府在抗战前对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并无充分应变准备,内迁工厂迟缓,加上失地太快,许多重要厂矿未能内迁。就是内迁最早的上海,迁出工厂仅146家,只占战前上海工厂总数的11.4%。其中机器工业66家,只占上海原有机器工业的10%。同时,国民政府内迁的重点是与国防军需有关的企业,而对其他企业顾及较少,影响了私营企业主的内迁积极性。
全面抗战期间,国民政府投资重点领域是是电力、石油、钢铁、电工、金属、机械等工业。1940年至1942年,国民政府的工业投资为2亿余元法币,其中投给重工业的为1.7亿元,占83.5%。投给轻工业的资金,如果把实际上作为能源工业来发展的酒精工业除外,只有2428万元,仅占11.9%。
电力是现代工业发展的必备条件。资委会大力创立内地电力工业基础,以国营电厂主供工业用电,并注重水力发电,使电力事业成为资委会发展最快的部门,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战时后方经济开发的需要。
石油是现代工业和交通运输的重要能源,但战前中国只有延长等地生产少量石油。1938年,国民政府设立甘肃油矿筹备处,1939年开始出油,尔后产量逐年猛增。1939年生产原油12.9万加仑,汽油0.4万加仑。1942年年原油产量即达1426.2万加仑,汽油产量达189.6万加仑,这对缓和战时后方部分地区液体燃料的紧张状况起到一定作用。
钢铁是军工制造及其他工业发展所必需的原料。在发挥内迁和内地原钢铁企业作用的同时,资委会根据煤铁产量和质量以及运输等条件,确定以大量投资在川、滇兴建冶金工业基地,主要是拆迁汉阳兵工厂及大冶矿场的重要设备,与兵工署一起重点建设了大渡口钢铁厂,与云南省政府合作建立了云南钢铁厂等钢铁企业。
为了统筹后方钢铁生产、进口及销售事宜,国民政府设立钢铁委员会,发展大后方钢铁生产,以缓解战时急迫需求。据统计,1941年大后方生铁产量6.3万吨,钢2000余吨。1945年,西南地区钢铁厂达200余家,年产钢铁1.2万吨,占全国产量的48%。西南地区钢铁工业已基本具有冶炼、炼钢、轧钢、制造各类板材、角钢、线材及各类军工所需钢材的能力。
1942年,国家资本主义在工业资本总额中占69.5%,主要分布在冶炼、动力、能源、机械、电器等部门。国家工业资本的规模也大大超过了私营工业。国营厂矿本在10万元以下的占40%,而私营厂矿则为70%以上。国营厂矿平均资本为200万元,私营厂矿则不足20万元。工人平均数国营厂矿为100余人,民营厂矿在50人以下。平均动力设备,国营厂矿为100马力,民营厂矿为30马力。
不过,在官僚买办企业统治市场、资源、运输等条件下,经营分散、设备落后、实力单薄的民族工业生存日益艰难。从1942年起,后方通货膨胀如脱缰野马,无法控制。1942年通货膨胀率为290%,1943年为364.1%,1944年为204.9%,1945年为312.9%。物价上涨引起企业资金需求巨增,后方工业资金供应更加不敷,造成许多企业生产活动停顿。自此以后,一年不如一年,呈现出江河日下之势。工厂倒闭之风愈演愈烈。据工矿调整处1943年对重庆工厂的统计,停业工厂已达52家,占重庆工厂数的14.3%。未停工倒闭者,也普遍减产。桂林、昆明等地的私营工厂大都濒临绝境。
全面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不仅内迁了16个兵工厂,还在后方新建了8个兵工厂。由于在内迁过程中损失了不少生产设备,抗战初期,国有兵工厂的生产能力大幅下降。据统计,从全面抗战爆发到1938年底,共只生产出了步枪123,330支,轻机枪3,600余挺,重机枪700挺,迫击炮1,700余门,步、机枪弹289,260,000发,各式炮弹55,350发,手榴弹1680,000枚。
为弥补国营兵工厂生产能力的不足,国民政府允许民营工厂生产军用物资。上海民营工厂搬迁武汉后,部分工厂在简陋的条件下生产军火,制造了手榴弹10万多枚,迫击炮弹2万余枚,还有地雷、水雷、洋镐、铁铲等大量军需器材。1938年—1939年间,后方民营工厂每月可生产手榴弹30万枚,迫击炮弹7万枚,各式炮弹、炸弹引信7万枚,航空炸弹6千余枚,机械零件1000套,大小圆锹30万把,大小十字镐20余万把,水雷引信1000个,军用钮扣500万个以及军用测量仪表等。抗战初期,内迁民营工厂为保障国民政府军火供应起了很大作用。
除此之外,国民政府还接管了刘文辉、刘湘在四川的兵工厂,龙云在云南的兵工厂及其他性质的军火生产企业,并投资创办新的兵工厂。
抗战期间,国民政府每年拨出财政支出的10%-20%为国防建设费,主要用于军工建设,并从原料、设备供应方面给予重点照顾。如水泥供应给军事工业的比例,1942年上半年为38%,下半年为42%。作为重要军火原料的铜材,1940年至1942年约90%以上铜材被用于军事工业。钢铁分配也是以兵工及重工业占绝对多数。通过以上途径,战时兵工企业得到很大发展。全面抗战初期,兵工署所辖企业为14个,后又增加了军需纺织、被服、制革等类工厂20多个,航空委员会所隶属工厂亦有若干个,军政部经营的酒精厂有13个。至抗战结束,国民政府大约有兵工企业50余家。
如果能将上述资源整合好,其实还是大有可为的。从1939年至1944年,国民政府历年武器产量如下:步枪81670支、54510支、39000支、59200支、66831支、62800支;轻机枪892挺、1324挺、2440挺、6000挺、9391挺、10900挺;重机枪350挺、2982挺、2380挺、2290挺、2940挺、3008挺;手榴弹621万枚、451万枚、659万枚、568万枚、373万枚、420万枚;步机枪弹8777万发、11387万发、12058万发、14001万发、14405万发、15380万发;迫击炮弹636726枚、651542枚、427950枚、642300枚、943902枚、110万枚;82毫米迫击炮1940年至1944年产量,分别为900门、500门、760门、1381门、1600门;60毫米迫击炮从1942年至1944年,产量分别为200门、1100门、2000门;山野炮弹从1940年至1944年,产量分别为61614枚、23072枚、62956枚、119638枚、103180枚。
也就是说,除个别军工产品外,战略相持阶段的大部分年头里,国民政府兵工厂的产量还不如1936年。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是因为旧中国工业基础薄弱,兵工生产的原材料大部分依赖进口。抗战爆发后进口渠道不畅,国产替代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也差,不但使得军火产量上不去,而且还影响质量。在主观方面,“造不如买”的思维在国民政府统治阶层中可谓根深蒂固。而且吃商业回扣几乎是公开的秘密。从获取更多私利角度出发,这些精英们也更愿意对外寻购军火。
1937年6月,国民政府派孔祥熙访欧,向德、英、意、比、捷等国洽谈军火贸易,尤以向德国的订货量最大。至1938年8月,共计从德国进口了12架飞机,36门105毫米榴弹炮,800门迫击炮,500门37毫米战防炮,300挺13.2毫米高射机枪,1万挺机枪,5000支步枪,2万支驳壳枪,4400支手枪;150毫米炮弹6000发,105毫米炮弹3.6万发,迫击炮弹190万发,37毫米战防炮弹50万发,子弹1.6亿发。
同期,国民政府从英国进口36架飞机,1667万发子弹;从法国进口24架飞机;从意大利进口101辆装甲车;从比利时进口54000支步枪,3867万发子弹;从捷克进口1829挺轻机枪,2600万发子弹;从瑞典进口1.18亿发子弹;从匈牙利进口1500万发子弹;1937年下半年,国民政府收到了战前从美国订购的279架飞机和1205万发子弹。
1937年8月21日,国民政府与苏联签订《中苏互不侵犯条约》,苏联开始以贷款的形式向中国军队提供武器装备。截至1938年底,苏联运抵中国的武器包括94架伊-16战斗机,122架伊-15战斗机,94架轰炸机,120挺航空机枪;82辆T-26坦克;76毫米高射炮20门;37毫米反坦克炮180门,炮弹49万发;45毫米反坦克炮50门,1000挺马克西姆-托加莱机枪,300挺马克西姆机枪,3000万发机关枪枪弹;1500挺杰格佳廖夫机枪;360门76毫米野炮,36万发炮弹;80门115毫米榴弹炮,8万发炮弹; 1000万发步枪子弹;746辆汽车;以及大量的零部件和装具。
1939年至1941年,苏联又向国民政府提供了224架轰炸机,326架战斗机,44架教练机,770辆汽车,200门37毫米反坦克炮,50门76毫米山炮,250门高射炮,约150万发炮弹;6920挺轻重机枪,5万支步枪,1.5亿发子弹,31000枚炸弹,以及大量其它军火物资。
更令人无语的是,国民政府兵工署所辖各兵工厂的产量,却在抗战战略反攻阶段出现了大幅下滑。1945年1至4月与1944年1至4月相比,步枪产量下降23.16%,轻机枪产量下降23%,重机枪产量下降9.6%,82毫米迫击炮产量下降10%,步机枪弹产量下降12%,手榴弹产量下降28.7%,枪榴弹产量下降26.6%,82毫米迫击炮弹产量下降18.6%。
产量之所以下降如此之多,一方面是因为随着大批美援到来,国民政府自制武器的积极性大为降低。据统计,从1941年至1944年,美国援华的陆军武器中包括24,270支冲锋枪,120,777支步枪,2,178支手枪,18,483挺机枪,902挺高射机枪,4,179支反坦克枪,1068具火箭筒,7,385具枪榴弹筒,2,492门60毫米迫击炮,730门81毫米迫击炮,98门反坦克炮,479门75毫米山炮,137 门105毫米榴弹炮,2.14亿发子弹。
另一方面,1944年的豫湘桂大溃败,使得国民政府历经7年好不容易保存下来的后方工业损失颇大,国统区出现了原料短缺及恶性通货膨胀,经济极为不景气,也直接影响到了军工生产。
历史经验教训反复昭示我们,“造不如买、买不如租”的理论,十分短视,为害不浅。自力更生才是国家发展的根本道路,大国重器,必须掌握在自己手中。
(本文作者:忘情,“这才是战争”加盟作者。未经作者本人及“这才是战争”允许,不得转载,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
编者简介:王正兴,原解放军某野战部队军官,曾在步兵分队、司令部、后勤部等单位任职,致力于战史学和战术学研究,对军队战术及非战争行动有个人独到的理解。其著作《这才是战争》于2014年5月、6月,凤凰卫视“开卷八分钟”栏目分两期推荐。他的公众号名亦为“这才是战争”,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