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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位老师在我的一篇相关文章的底部评论区里留言(如上图所示),说当地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出现了反弹而且还是向下反弹,将原有的乡村教师专属生活补贴收回了。原有的乡村教师专属生活补贴收回了?艾特这位老师:你是哪儿的?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是国家从2013年开始实施的,目的是为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是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共同按比例承担并按时下拨单独发放给中西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以及非连片特困地区的乡村教师。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各地不尽相同,基本上都是300 —500元左右,现在已有不少地方都提高了发放标准。这个乡村生活补助是乡村教师工资中的津补贴部分,这笔钱的按时足额发放会使乡村教师的待遇得到进一步提高并有了制度和政策上的保障。

教育部在2021年年初宣布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的总目标任务在全国范围内总体上实现,然后在当年三月份发布通告称不少地方在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方面又出现了反弹现象,拖欠克扣或挪用教师工资和津补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将进一步加强督查。

按要求和规定落实教师工资是各地政府应尽的职责,按照相关政策按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各类津补贴包括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是落实工资待遇的重要环节,照理说,专款专用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是不可能也不应该收回的,但上面提到的那位老师说当地将这笔钱收回了,也不知道是哪里的。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是从2013年起开始实施的,中西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以及非连片特困地区和东部自主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地方都将符合不同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补助范围,各地标准不一,大致每月500元左右,浙江、江苏、山东等地在逐步提高补助标准,有的提高到每月1000元以上。

乡村教师的乡村生活补助资金都是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共同按比例承担并且都是按时下拨,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或挪用,但近些年来,很多地方却出现了随意拖欠、克扣或挪用甚至收回或取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现象,这些做法让人感觉很不可思议,使得国家的补助政策没有落到实处。

收回或取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地方都是以各种看似正常的理由为借口,实际上,各地都不缺这笔资金,缺的是观念和站位以及对政策的执行力。收回或取消会导致两个结果,一是该由地方负担的补助资金就省去了,其实就是被克扣了,二是由中央负担的补助资金下拨后被截留挪用了,这两种结果都是严重违规的。

随意拖欠、克扣或挪用甚至收回或取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现象已经很普遍,国家层面已经注意到了这一严重问题,因而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仅用一句话作出了重点明确,那就是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尽管惜字如金,但却掷地有声,这对那些生活补助时常被拖欠、克扣或挪用甚至收回或取消的乡村教师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