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潮州这座城市,最近发生了一件引人深思的事情。

故事的起点是9月17日,当时在金石镇晋君路附近,一辆电动自行车和小汽车发生了刮碰。虽然事故没有导致人员受伤,但却引出了一个更大、更引人关注的话题。这场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一名交警与小汽车的车主之间的对话引起了不少热议,特别是交警的态度和用词。

视频中,这名交警在被一名群众询问:“无证驾驶该拘留一定会拘留吧?”

交警:“为什么要拘留呢?”

群众:“因为对方无证驾驶啊?!”

交警:“无证驾驶就一定要拘留吗?”

群众:“无证驾驶肯定要拘留。”

旁边有几个人在帮腔,有点杂音。

交警:“这里全程录音录像,你去查一下法律,懂不懂,不懂可以自己去学,我不是老师,我接受你的监督,但不接受你的置疑,傻不拉几的,随便你去告我,傻不拉几的。”

然后,交警转身离开,留下一堆瞠目结舌的群众在风中凌乱,无证驾驶要不要拘留?凡事无绝对,不一定拘留,只是在这里没有提及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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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不拉几”是啥意思

从事件过程和交警的态度上看,显然交警是带着情绪执法,显得相当不耐烦。对几个并没有冲撞他的群众,他竟然说出了“傻不拉几的”这种带有侮辱性的言辞。这样的言辞让旁观者和网友们感到震惊,视频被发到网上,大家纷纷开始在社交媒体上讨论这个事件。说实话,作为执法人员,交警的职责是维护法律的公正,同时也要有耐心和礼貌。尤其是在面对普通市民时,更应该展示出应有的尊重和理解。这段视频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吸引了众多网友的围观。9月22日,这名交警的言辞被广泛报道冲上热搜,公众的愤怒和指责随之而来。许多人开始质疑,这是执法者就有的素质吗?

当今人人一台手机,兼顾了摄像机、直播设备的功能,于是人人都成了记者,新闻重新被定义,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一定是新闻。

随着事件的发酵,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也不得不出面回应。9月23日,他们发布了警情通报,承认民警在事故处理期间存在释法不到位和言语不文明的行为,并表示已经对这名民警进行了处理,停止了其执行职务。可见公安机关执法一旦上了热搜是一个非常麻烦的事情,本来是小事,上网引起群众关注就成了个事。

这位民警停止执行职务最短10天,最长60天,在此期间,意味着他现在只能拿基本工资,而且要对涉嫌违纪行为写出检查或作出解释和说明。从专业角度来看,这件事情民警是不构成违纪的,处罚应该是警戒:相当于严厉的批评,并记录在案。也就是说处分则太重,批评教育又不足以安抚民众的情绪,所以取其中间。培养一名合格的执法者不容易,也希望广大群众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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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交警很年轻,年轻人基本上没有受到过社会的毒打。可能在他的认知里只有领导、权力才是值得尊重、敬畏,而普通群众在他看来就是“傻里巴几”的,这种看上不看下的性格如果不改正,以后有可能会给他带来灭顶之灾。正所谓无知无畏,他明知全程有录音录像,还那么嚣张,一不小心自己成了反面教材。我们作为一名执法者,要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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