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8日忻州宁武凤凰大街

谢某喜因涉嫌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的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驾驶员谢某喜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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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