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讲《楞严经》,前面佛举光明拳,问阿难:“你是用什么看见的拳?”结果阿难却说自己是用眼睛看到了。

于是,佛陀便顺着他用瞎子举例,告诉他:“瞎子没有眼睛,但依然能见。”我们继续看后面的经文。

「佛告阿难:“如来今日实言告汝。诸有智者,要以譬喻而得开悟。阿难,譬如我拳,若无我手,不成我拳。若无汝眼,不成汝见。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义均不?”

阿难言:唯然世尊。既无我眼,不成我见。以我眼根,例如来拳,事义相类。」

【译文】佛告诉阿难:“如来今天以实话告诉你,一般有智慧的人,也须要以譬喻才能使他开悟。阿难!譬如说我的拳头,假若没有我的手,就不可能成为我的拳。假如没有你的眼睛,就不成你的见,你试试看,以你的眼睛来比方我的拳,其道理是不是一样的?”

阿难回答说:“是这样的,世尊。如果没有我的眼睛,就不成我的见。把我的眼睛比作拳头这件事,其道理完全是相类似的。”

【解读】佛法里面有很多比喻,因为有一些义理很难直接用语言讲清楚,所以就可以通过一个大家都知道的事,来比喻不知道的事,这样就方便多了。

但这个例子其实是佛埋下的坑,因为这个例子不成立,但是阿难却认为是成立的。

确实如此,拳头是从手来的,如果没有手则不能成拳。同样的,如果没有眼,就不能成见。那么用你眼根比方我的拳头,看上去好像是那么一回事。

其实不然,因为拳并没有实体,不过是手的妙用,拳是手生成的,屈则为拳,伸则为掌,全是假相,并非实体,都是手的变化。

而见则不同,见是有体的。前面也讲了,世间万物尚有体性,何况我们的真心呢?也一定是有体。所以两者并不相似,而阿难却说相似,所以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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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告阿难:“汝言相类,是义不然。何以故。如无手人,拳毕竟灭。彼无眼者,非见全无。所以者何。

汝试于途,询问盲人,汝何所见。彼诸盲人,必来答汝,我今眼前,唯见黑暗,更无他瞩。以是义观,前尘自暗,见何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