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
还会查酒醉驾吗?
@所有交通参与者,注意了!
庆国庆,护平安
酒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集中整治
持!续!进!行!
重点交通违法整治
国庆节假期,自驾游、探亲、访友等活动增多,群众出行频次增加,交通流量增大,道路交通风险加大。为切实做好国庆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乐山公安交警全员在岗、坚守一线,在道路上疏堵保畅的同时,纵深推进重点交通违法整治。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从2024年9月30日至10月7日,乐山公安交警专项部署,在全市统一开展酒醉驾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同步查处“三超一疲劳”、农村“两违”“飙车炸街”、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纠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始终保持国庆假期道路交通安全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平安、稳定、畅通的节日交通环境,全力护航人民群众平安祥和过节。
⏰ 行动时间
9月30日至10月7日
全时段
行动重点
重点查处酒驾、醉驾
“三超一疲劳”
飙车炸街、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
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对不系安全带、不佩戴安全头盔
乱停乱放、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
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纠整治
现将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驶员以案为戒
杜绝交通违法,平安出行!
案例一
再次酒驾,依法严查严处!
2024年10月1日,峨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峨边县新村路(小地名:富阳)设立临时检查点,开展国庆节前夜查整治行动。01时04分许,徐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川LW***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峨边县新村路时,被峨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
经进一步核查,徐某曾于2022年11月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徐某的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无牌无证还酒驾,依 法严查严处!
2024年9月30日19时43分许,余某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沐川县建和街道时,被沐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查获。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余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核查,余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余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国庆安全行
开开心心出行
平平安安回家
在此,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提高安全文明交通意识
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杜绝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驶等
确保自身与他人的假期出行安全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