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将至,亲朋聚会饮酒助兴在所难免,同时也是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高发期,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文明出行,渭南公安交警持续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现将2024年8月份全市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名单及近期查处的几起醉驾交通违法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名单公布

2024年8月1日- 2024年8月31日,渭南全市因交通事故、酒后驾驶等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共计146人,其中,3人终身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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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4年9月12日6时许,大荔交警在辖区东里村口处开展交通违法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驾驶人吴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5.56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吴某称前一天21时和朋友吃饭时喝了酒,早上起来想着睡了一觉已经没事了,便开车出门,没想到还是被查处。

最终,交警依法对吴某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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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4年9月14日23时许,渭南高新交警在辖区新盛路与东风大街十字开展交通违法检查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杨某涉嫌酒后驾驶。经检测,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4.41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进一步确认得知,杨某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杨某称当晚吃饭时喝了酒,结束后觉得天色已晚,便心存侥幸驾驶摩托车回家,不料半路被交警查获。

最终,交警依法对杨某无证醉驾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500元,且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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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国庆期间,渭南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大警力投入,强化夜间时段、农村地区执法检查,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查处、大曝光,从严从重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犯险!切勿以身试法!遵规守法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渭南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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