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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梅县程江镇大沙村,村民居住的房子大多是自建的二三层小楼,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个别村民在自家房子原有的基础上,偷偷赶工加盖“楼上楼”,这其中究竟有怎样的缘由呢?
自2023年5月份以来,大沙村频繁出现村民趁着执法人员巡查管理的间隙进行偷建抢建的现象。一些村民无视城乡规划法规,擅自在自家屋顶边缘围砌起一圈铁皮瓦,有的甚至在三层小楼之上,又大胆地加盖了一层。
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监中心程江中队负责人 卜钊锋:
针对该现象,我局要求城市监管综合服务中心程江中队加强对大沙村周边违法建设的问题进行管控,经过白天黑夜巡查、日常宣传和及时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等方式,使村民认识到,违法建设行为是不可取的。
执法人员表示,这些楼房的新增部分均是在短时间内仓促加盖而成。仓促的施工过程、低劣的建材以及因缺乏监管而难以保证的质量,每一项都可能成为未来安全事故的导火索。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村民们抱着侥幸心理,即使铤而走险,也要进行抢建和违建活动呢?
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监中心程江中队负责人 卜钊锋:
大沙村位于征收土地范围内,用于龙岩至龙川铁路武平至梅州段项目。大沙村一部分群众得知该消息后,认为占有越多房屋,面临征收时的补偿就会越多,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纷纷在待征收土地范围内进行违法建设。
大沙村被纳入“武梅高铁”项目的征收土地范围,这本应成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契机,然而,部分村民却将这一机遇视为谋取私利的捷径。
经核实,该村违建当事人均无法出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向违建当事人发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其拆除违建设施。
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监中心法规室负责人 邓波:
违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建的处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多种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予以没收、补办手续、并处罚款等。
如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
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监中心程江中队负责人 卜钊锋:
我们切实落实新增违法建设治理,对巡查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违建行为,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对违法建设出重拳、下猛药。
为更好地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在网格化“两违”管控基础上,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将科技力量与人工巡查紧密结合,形成了一套高效、精准的违建防控体系。
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监中心程江中队负责人 卜钊锋:
通过无人机航拍、数字城管等方式,织密违建防控“天罗地网”,形成“技防+人防”的违建管控“双保险”格局。同时,利用航空监测服务项目:以直升飞机搭载专业机载三维激光雷达和专业航摄相机设备为载荷平台,每月对规划区内的建筑进行两次周期性监测,通过比对相邻两期数据,实现梅县区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的快速精准发现。
与此同时,在推进拆除工作的进程中,执法人员采取“自拆+助拆”的柔性拆除方式,针对大沙村违章建筑实行“一案一策”,对于拆除难、体量大的违章建筑,助力房主做好全面的风险评估,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确保违建拆除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
目前,大沙村的违建抢建行为已基本得到了遏制,2023年至2024 年管控期间,查处并强制拆除违章建筑18宗,拆除违建面积 2099.51 平方米。
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监中心法规室负责人 邓波:
对于市民而言,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规划许可、积极参与监督、理性对待拆违以及及时整改等措施,避免违建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城市的规范发展和公共安全。
违法建筑犹如不和谐的音符
扰乱着城市发展的节奏
不仅破坏了城市的规划与秩序
也损害着社会的公平正义
不参与违建行为
从自身做起
同时积极监督身边的违建现象
共同奏响城市和谐发展的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