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政府三令五申要求严查违法违规建筑,目的是为了确保房屋安全。近日,长沙市富兴时代御城的不少业主向湖南交通频道《为民热线》反映:该小区部分楼栋的通风井被改建成房屋,存在安全隐患。
业主:通风井被改建成房屋
2022年,在朋友的推荐下,长沙市民丁先生花70多万元,在长沙市开福区的富兴时代御城1A栋购买了一间靠近通风井的公寓。
购房者 丁先生:“置业顾问带我看了房子,当时每一层楼都有两个从上到下的通风井,我看了之后觉得采光、通风都挺好的。”
1A栋是以公寓为主的高层住宅楼,虽然单间房屋的面积不大,但因为靠近通风井,通风良好、光照充足,丁先生很是满意。2023年,丁先生按照合同约定来收房,却发现自家门口的通风井不见了。
购房者 丁先生:“收房的时候就发现两个通风井都被改建成了房子,当时还没装门,但是墙已经隔出来了。”
丁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楼层平面图,图片显示1A栋的低层为商业裙楼,从5楼至顶楼,每一层都包含22间房屋和两个通风井。但实际交房时,平面图上的通风井却被改建成了房间,不仅砌了墙,而且安装了房门、瓷砖,单从外观上看,和其它房间并无两样。
11月4日,记者在长沙市富兴时代御城1A栋随机查看了5楼、11楼和40楼等多个楼层,发现每一层的房间数量都是24间,楼层平面图上标记的通风井的确已经消失不见。
以40楼为例,这一层目前统一装修成了酒店,原来的通风井,一个被改建成客房,另一个被改成健身房和洗衣房。
通风井改建成了房屋,这让丁先生既失望又气愤。他认为:长沙富兴时代御城的开发商是在欺骗购房者,同时还担心这样的改建会产生安全隐患。
购房者 丁先生:“通风面积肯定小了。作为业主我担心消防,还有结构安全都会有问题。”
除了通风井被改建,记者调查中还发现1A栋的避难层也被改建了。楼层平面图显示,1A栋的12层、23层和34层都是避难层。根据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高层的避难层是为了发生火灾事故时楼内人员逃生避险而设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用途。记者发现,长沙富兴时代御城1A栋的12层、23层,部分区域已被改建成了物业公司的员工宿舍。
物业:相关部门已现场执法,没问题
2023年开始,丁先生就通风井改建成房屋的问题向长沙富兴时代御城小区的物业公司反映,可对方告知他们管不了。
购房者 丁先生:“物业公司说是开发商改建的,这个事情他们管不了。”
业主们又持续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反映该问题。多次投诉后,一位自称来自开发商的工作人员曾联系丁先生,询问是否可以通过“私了”来解决问题。
购房者 丁先生:“开发商一位销售给我打电话,叫我去售楼部聊一下,见面后问我有什么诉求,要不就给我补一点物业费。他们说这个事情已经是既成事实了,要我不要再投诉了。”
丁先生回忆,当时他曾询问对方,开发商为何要将通风井改建成房屋,可对方并没有正面回答。
带着疑问,记者找到了该小区物业公司的一位客服负责人。对于A1栋避难层的改建问题,对方表示:员工宿舍并没有占用全部的避难空间。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它并没有占用避难空间,所有外围的避难空间是保留的,这里面都是设备机房,只是改成了我们的宿舍。”
面对通风井为何改建的质疑,这位工作人员坦言,1A栋除了商业裙楼部分以外,其它楼层的通风井目前都已被改建成了房屋。当记者质疑改建行为是否具备相关手续,是否合法时,这位工作人员称:此前已有多个职能部门在现场执法,经确认,改建行为没有问题。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都有来过,好像是三方执法,看了之后说首先通风井那一块首先不属于公摊面积,第二没有任何安全隐患。也没有让拆除。”
事实果真如此吗?记者来到长沙开福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得知情况后,城建办的一位工作人员却给出了不一样的回答。
记者:“那一块到底算不算违规,算不算违法建筑呢?”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城建办工作人员:“算的,设计之外的都是违规。”
违建问题谁来管?多部门互踢皮球
记者查询发现,早在2023年年初,部分业主就开始投诉富兴时代御城小区开发商——湖南富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公共区域违建。针对举报,长沙开福区委办公室回复称:已要求相关部门处置。如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富兴时代御城小区的违建为何没有处置?这个问题到底归谁管?
11月4日,记者以业主身份拨打了长沙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开福分局的电话,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管不了。
长沙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开福分局 工作人员:“这个你要找城管和住建。这个房子是我们规划验收以后进行的改建,验收之前是由我们查处,验收以后是由住建和城管查处。”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开福区住建局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你要找规划部门。
开福区住建局 工作人员:“这个东西是规划先去看到底批没批,如果没有批,那规划就要去执法。”
规划部门认为改建行为发生在竣工验收以后,因此需要住建或城管部门处理。对于这一说法,开福区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并不认同,并且对方还搬出了相关的法规条文。
开福区住建局 工作人员:“规划那边我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情况,他们是哪条法律法规说了他们只管竣工验收之前,不管竣工验收之后?我住建现在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的110号令,这个法条明确了这个行为应该要你规划批准,如果你规划没有批准,那你规划就要来处罚。”
这位工作人员所说的“110号令”,指的是原建设部于2002年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办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因此,这位工作人员认为富兴时代御城小区1A栋的改建行为应由规划部门负责。
针对开发商的这一改建行为,城管部门又是否能够监管呢?记者又联系了开福区城管局。
开福区城管局 工作人员:“这个是室内装修,室内的是归住建负责。”
街道:已要求开发商自行拆除、整改
规划、住建、城管,多个部门之间你推我,我推你,这也难怪富兴时代御城的改建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最后,记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问题反映给了小区所在的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城建办的工作人员称,此前已收到多个业主投诉,富兴时代御城小区开发商的改建行为的确违法、违规,可他们也无能为力。
记者:“为什么没有恢复原状?为什么迟迟没有动静呢?”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城建办工作人员:“现在没有人去执法,因为涉及执法部门执法职能调整的问题,不知道是哪里执法。”
城建办的工作人员称,目前住建和城管部门的执法权责正在改革中,究竟归谁执法并未明确,这才导致问题一拖再拖。他们建议记者,再向街道城管办反映问题。
而在街道城管办,工作人员却称,他们早已对富兴时代御城小区存在的部分违法建筑予以了拆除,其中就包括1A栋。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城管办工作人员:“我们接到了很多富兴时代御城的投诉,我们已经拆过一批,包括1A栋、1B栋、7栋、8栋,只要是违建我们都拆过。”
除了上门执法、拆除违建外,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城管办还在今年10月向湖南富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具书面函件,要求他们自行整改。
记者:“你们是什么时候去的函?”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城管办工作人员:“10月份做的这个工作,我们是要求立即组织自拆,给了具体的时间。”
记者:“多少天呢?”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城管办工作人员:“一个月内肯定要拆完,但是能不能如期要看实际情况。”
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湖南富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自行整改、拆除工作必须要在一个月内完成。然而记者实地走访时,富兴时代御城1A栋并未看到任何拆除的痕迹。
街道方面又如何保证开发商能够按时完成自拆呢? 面对质疑,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分管城管工作的党委委员、副主任段治中表示,他们会再次上门调查、并严格执法。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副主任 段治中:“如果涉及到有违法建设这一块的,该立案查处就立案查处,我们该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的我们也会反映。”
为民有话说
去年3月,《为民热线》报道了湖南富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富兴时代御城小区1B栋、2栋和3栋顶楼违规加建和占用避难层等问题。报道播出后,引起了开福区委区政府的重视,要求立即处理相关问题。 时隔一年多之后,同样的问题再次被曝光。作为建筑领域的从业者,湖南富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难道不知道违规加建、改建的危害吗?又或者是明知不可为而偏要为之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是,面对问题,多个部门却都表示:不归自己管。导致问题一拖再拖,始终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此事,面对存在的问题加强协作,早日化解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网易号娱乐帝皇丸、为民热线、网易号等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