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白区小良镇陂头村委会垭田头村的村民苏伯向我们栏目反映,话原本属于村中的集体土地,被同村村民霸占用作房屋建设,并且预留出来的过道比较狭窄,影响到他出行,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记者来到电白区小良镇陂头村委会垭田头村,在村民苏伯的带领下,来到他所反映的那块土地,现场看到,该处已经建起一栋三层高的房屋主体,周边还围着建筑排栅没有拆除。据苏伯反映,这块地有100多平方米,原本是属于他们垭田头村第四生产队的,但从今年1月开始,忽然这里就开始建起房屋。记者留意到,该处在建房屋的西北面正是村民苏伯的房屋,两屋相隔一条小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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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 苏伯:

这里是我们第四生产队的集体土地,以前给一个叫做苏某彪的做一个小铺子卖东西,有两条路可以走出来的。后来他就把这里卖给了第二生产队的苏某文做房屋,但他做屋就阻碍了我的道路。我们第四生产队的集体群众都不知道,村长也不知道,怎么批到证件可以来建房子,又阻碍到我的道路,令到我不能出入,120急救车不能出入,消防车也进出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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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伯表示,他曾多次向相关单位反映,但都得不到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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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 苏伯:

我们向镇政府反映,也向村委会反映,他们的回复是他办到证了,让我们去告他。希望镇政府给个正规的答复我,把地还给我们第四生产队,把路还给我们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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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来到小良镇陂头村委会了解情况,工作人员拿出来一份调解协议书,表示苏伯和苏某文双方在今年3月9日已经达成调解协议,并亲自签名确认。记者致电村民苏某文,他表示他的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有正规的审批手续,但自他建房以来,一直遭到他人的阻挠。他让他的儿子将具体的情况告诉了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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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某文儿子:

他那边就是耍无赖,刚开始是想涉嫌敲诈1万元,我们不可以同意这种不合法的事情,我们直接拒绝,拒绝之后经过多方调解,多方证实,这块地跟他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他就签了协议,我们就正常建房,他也没闹,包括我们做地基、做一层、砌砖,他都有在现场。他后来说的4000块钱是有这个考究的,他爱闹是他的事情,我让他闹,不是事实的东西闹不出名堂来。包括他之前说的苏某彪,他人属于第四生产队,那代表他的地属于第四生产队吗?

记者又联系了苏某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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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 苏某彪:

(那你卖地给他,我想问一下这块地的权属怎么划分的呢?)这块地是我自己的,是我祖上传下来的地。(那有确权的证书吗?)确权没有证书。(那你怎么证明那块地是你的呢?)以前祖上传下来的地没有谁证明得了的,不过可以调查周边的人,靠近这块地周边的人都知道了。而且那条路不是从这里出的,是从苏某春(苏伯)家里直出的,我们村的乡亲父老谁都知道的,那条路不是从苏某文那边出的,是苏某文让给他走的,现在出来这条路都是我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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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苏伯也称,虽然双方签了协议,但苏某文建房时没有完全按那份协议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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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 苏伯:

我和他(苏某文)签了那份协议,(图纸)红线后面他不能做的,就是我家门口对出那里,化粪池不能做,他也做了,叫他移开也不移。刚好那里又拦到了水沟的水,地上的水全部都走我屋那里入,他写了协议,他又不按协议做,所以我又和村委会做证人的三个人说,我不同意这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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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村民之间,各有说法,记者带着疑问,又去到电白区小良镇自然资源所核实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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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区小良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卢鼎文:

2023年12月13日,苏某文送材料过来我们所,经过我们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他的地类是属于建设用地,核实之后又交回给镇农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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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又来到小良镇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苏某文递交的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等文件,表示该申请人的审批手续都依法依规办理,对于苏伯后续反映问题,他们也会继续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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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区小良镇党委委员 林珊华:

对于陂头村委会村民苏某文和苏某春(苏伯)之间的土地纠纷问题,我们小良镇党委和陂头村委会也多次到现场进行调解,在今年年初大约三月份前后,也和双方签订了调解的协议书,对于苏某春提出新的问题,我们镇下一步也会再到现场进行再调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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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的当天下午,该镇组织了镇司法所、平安法治办人员汇同陂头村委会干部到垭田头村现场调处苏伯与苏某文的土地纠纷,争取早日解决问题。

来源:《一线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