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晚,网传云南保山技师学院学生处主任酒后驾车,在校园内撞伤3名学生。视频显示,一辆汽车停放在校园内,被众多学生团团围住,人群中不断发出惊呼。
随后传出消息称,肇事司机为该校的学生处主任,对于网传信息,9月28日学校工作人员回应称确有交通事故发生,正在汇报校长和校长联系中,暂时还没有商量出处理结果。听说受伤学生已被送到医院去了,具体情况不太了解,不方便透露。
根据网上信息查询,保山技师学院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是一所初中起点的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10000余人,教职工近500人。
9月29日,有媒体记者再次致电学校,工作人员回应称28日当地公安和交警部门已经介入处理。“可以明确的是,他(驾驶员)的身份现在不是学生处主任,包括学生受伤情况和是否酒后在校内驾车的问题,均以官方通报为准。”
一场本不应该发生的交通事故,既然已经造成了恶劣后果,按程序处理即可。但从学校方面的回复来看,学校在处理相关事故时还存在不少疑点。
比如学校回应28日公安和交警部门已介入处理,而根据视频拍摄的时间,可以确定事发于27日傍晚。发生事故后为何学校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如果肇事司机确为酒后驾驶,是否存在包庇员工的嫌疑?
另外一方面,事故发生后,学校负责人应该第一时间介入,该治疗治疗,该赔偿赔偿,该报警报警。但一件众所周知的交通事故,学校回应如此神秘,背后到底有什么样的难言之隐?
重点强调肇事司机身份不是学生处主任,反对此地无银三百两。无论他是何在身份,既然事故发生在学校,学校都有不容推卸的责任。按照交通规定,因为学校并不属于道理范围,如果受伤学生伤情严重,肇事司机可能会以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学校的教师,理应严格要求自己,饮酒后在校园内驾车是对自己行为的不负责,这样的人不配为人师。很多网友建议学校应对涉事司机做出严肃处理,直接开除并取消其教师资格。
去年5月,湖北武汉汉阳区弘桥小学月湖校区教师刘某在校内驾车将该校一年级学生谭某撞伤,后谭某送医抢救无效不幸离世。事后刘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学校的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也被免职,学校相关责任人也被警方立案处理。
发生在校园内的交通事故,需要担责的绝不是肇事者一人,相关负责人难辞其咎。现在唯一的希望是受伤学生伤势不重,学校积极赔偿得到家长谅解,从而获得从轻处理的可能性。
校园不是教师的自留地,更不是可以任意妄为的场所。事关上万名学生的安全,学校的安全管理如此拉胯,怎能让学生和家长们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