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社会,朱元璋打天下坐天下,通过善待老百姓而获得合法性。在现代社会,只有经过公民授权,统治者的权力才具有合法性。这也是两者不同的地方。

作者:张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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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像

按照政治史家刘泽华先生的归纳,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核心是王权主义,王权支配社会的一切方面。君主依靠兵、刑之权,武力支配社会,实现“五独”,即“天下独占”、“地位独尊”、“势位独一”、“权力独操”、“决事独断”,拥有统属、处置社会、经济一切的决定权。刘泽华认为,不只诸子,中国从有文字记载开始就是君主专制思想占据主导地位。在此前的学术研究中,法家专制已为学界普遍承认。对于秦代以降的两千多年统治,毛泽东一语道之“百代都行秦政制”。华裔汉学家马骊《朱元璋的政权及统治哲学》一书从政治哲学的理念辨析入手,辨析明代朱元璋统治哲学及合法性问题,其中关于儒家专制的论述颇具特色。

孔子认为,依靠武力获得民众服从的“暴政”不合法。马骊在书中所说的专制,是一个人或一个小集团统治整个社会的政体,她将专制政权定义为没有抗衡势力的政权,一个专制政权可能合法。而朱元璋正是通过与合法性代表团体儒家的合作,并采其策略而获得了合法性。

孔子基本的政治目标是民众共同利益,孟子主张仁政,减轻税负,提高民众生活。孟子憎恶暴力,认为杀死暴君是正当的。他试图通过教育和礼制说服民众服从,即便国君,也要遵循礼制,而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儒家假定统治者有德行,以追求民众共同利益,因此要求统治者道德改造。

儒家通过正名使民众行为符合儒家理想,为此必须教育民众遵循礼制。但是,儒家的礼制含有其思想观念及世界观,例如其严格的尊卑秩序等等。由此形成的行为准则实际是意识形态专制组成的组成部分。在儒家这里,礼制世纪具有法律性质,由此划定一个有限范围,指出那些行为被许可,专制秩序因此建立。孔子强调,每个人的行为都要符合其社会等级,不得越界。“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这种经过说服的专制主义之下,民众没有选择自由。儒家倡导的是绝对秩序,它给予的微小自由,是通过礼制获得的内在约束。它不仅是各个社会阶层的行为规范,也是一个社会阶层与其他社会阶层的相处方式,其目的是维护社会等级稳固。这意味着,儒家炮制的社会等级制度并非制度导致的结果,而是制度的基础或目标。它所寻求的是少数高等级社会阶层的利益,并非社会的共同利益。儒家专制的冷酷,由此可见一斑。

马骊认为,运用儒家经典实施道德改造,只能产生对现实世界的单一解释,这接近于“洗脑”。儒家强加一种集体的道德观,其提倡的政治制度因此获得了合法性。以朱熹为代表的新儒学,比孔孟儒学更具有极权特征。戴震批判新儒学抛弃了民众共同利益,其哲学像一件极力禁锢和摧毁人类精神的紧身衣。

朱元璋儒法并用。在控制将领和掌握军队的方法上,他采取的是法家的策略。在前线作战的将领,其家眷必须全部留在南京作为人质。地方官要派一个儿子到南京的朝廷充当侍卫。另外,朱元璋还有一个情报组织,每个城市派出一名亲信搜集情报,部队不能在原籍地服役。

在抗元过程中,朱元璋以民族主义号召民众。他以严格的纪律制止部队抢掠民众,以此获得民众支持。而他的政权,正是为了确保民众利益以获得合法性。建立政权以后,朱元璋在《皇明祖训》、《教民榜文》以及诏书中,曾反复强调,要让民众获得利益、稳定、安康和幸福。朱元璋视天下为私物,企图将权力代代相传。他大肆杀戮那些功臣和武将,确保后代掌权无虞。对于贪污受贿的大臣,朱元璋处罚极其严厉。但另一方面,朱元璋力图改善普通民众的生活,消除他们造反的因素。1393年,他发布诏令,一旦发生饥荒,地方官员可以先开仓放粮,再禀报中央。从1368年开始,法律就规定,要对寡妇、孤儿和七旬以上的老人提供帮助。

在朱元璋统治期间,尽管有一些局部叛乱,但很快被镇压,没有危及政权稳定。尽管他的统治血腥残暴,大肆杀戮功臣,制造文字狱,残忍对待贪污官员及权势集团。但马骊认为,朱元璋为民众追求利益的措施都获得了成功,也让他在打江山和坐江山的过程中获得了统治的合法性。但是,因为朱元璋的专制政权缺乏抗衡势力,权力失控是其致命弱点。

马骊的分析,主要基于政治史的角度展开。如果从政治学角度来看,在古代社会,缺乏抗衡势力及他律,即便朱元璋政权拥有合法性,也无法保持长期的稳定。因为朱元璋的自律,很大程度上与其自身经历有关。他早年为了生存而出家为僧,然后乞讨了几年,对于社会和底层民众疾苦有切肤之痛。而朱元璋的后代,显然不会有朱元璋的经历,对于底层百姓的疾苦,不可能像朱元璋那样感同身受。即便朱元璋有遗训代代流传,不免边际效益递减。显然,朱元璋的自律不可能稳定出现在明朝后代皇帝身上。这也是人治的致命缺陷:一旦最高统治者思维和判断出现错乱,或因为人性中的阴暗面作祟,“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就会给整个国家带来巨大灾难。

在《中国政治思想史论集》一书中,刘泽华先生认为,现代新儒家和崇儒者将“道高于君”、“从道不从君”作为理论原点作为推理,认为儒生对王权有规范、牵制和制约作用。但这只是一面。另一面,是“君主体道”、“王道同体”、“道出于王”。贾谊在《新书·大政下》中说“君也者,道之所出也”。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王道》中说:“道,王道也。王者,人之始也”。此外,他还有“王道通三”之说。

在朱元璋那里正是如此。尽管儒家学说为朱元璋的王权专制提供了极大便利,但是,孟子有民本主义思想,主张民贵君轻。朱元璋认为,大臣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忠诚于君主。朱元璋读到“君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为寇仇”时勃然大怒,破口大骂说:“使此老在今日,宁得免耶?”他下令将国子监中孔庙里孟子的神位撤下来。经过大臣苦苦相劝,朱元璋才下令恢复。他命令儒臣删去其中的85条,编成《孟子节文》,用于科举。此外,朱元璋还发明了廷杖,将大臣、官员和儒生当众鞭打,既是惩罚,也是侮辱。

在古代社会从未驯服的王权,经过包括儒家和法家在内诸子百家的尊君卑臣,最后成为凶恶的利维坦,残害知识精英与普通民众两千多年。郭嵩焘等儒家士人耳濡目染之后,称英国法治社会为“三代之治”,可见感触颇深。换言之,儒家因为尊君卑臣,并以尊王为礼制基础,这使之无法通过制度建设真正驯服君主。而民主制度的精髓却是政府权力来自民众授予,否则就没有合法性。在古代社会,朱元璋打天下坐天下,通过善待老百姓而获得合法性。在现代社会,只有经过公民授权,统治者的权力才具有合法性。这也是两者不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