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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亮证姐”的事还在网上持续发酵,大家看到了这位姐火柴头大小的权力,却被她舞出了红金枪的威风来。

更让我们看到人性中的恶,就是在自己最小的权力范围内最大程度地为难别人。

看过事件经过,原来“亮证姐”仅仅是交通运输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并非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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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却对网约车司机表达了“执法”言行,这不是涉嫌冒充国家执法人员吗?

面对司机质疑时,“亮证姐”又底气不足,辩称自己“不是执法,只是作为一个乘客”,那她亮证的目的又是为何?这也与当地通报中“亮证姐”“存在不当执法”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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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亮证姐”只是一位“乘客”,又何谈“存在不当执法”呢?

事后,眼睛雪亮的网友把“亮证姐”的挎包扒拉了出来,竟是一款普拉达枫丹白露粉软奢系列,如果是真品,2万多起步,最贵的要4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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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连省城的公务员都挎得起上万的包,不至于连14块钱的打车费都不想支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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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亮证姐”亮证的目的是什么?更加让人不明觉厉了!难道只是为了秀优越感?

还有她哪来的权力让平台封司机的号?到底又是谁“胆子大”竟敢冒充执法人员?

试问,一个没有执法权的公职人员与普通人冒充国家执法人员在违法性质上有何区别?

试问,如果是一个普通人冒充交通执法人员对司机进行“执法检查”,有关部门该如何处置?

是依法进行治安处罚呢,还是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立案启动刑事追责?

这也是,在当地对“亮证姐”做出“警告”处分,调离岗位后,并不能平息舆论争议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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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这是“亮证姐”第一次“执法”吗?

要是碰到那些底气不足、证件不齐全或者对执法程序不熟的司机,结果会是怎样?

“亮证姐”是“依法”给予处罚呢,还是私了呢?

一次权力的任性,就让普通人失去了生计;一个不高兴甚至一句话就让平台封了司机的号,这种权力的滥用才是最可怕和最可恶的。

“亮证姐”的所言所行,不是一次犯错、处分那么简单就能了事,她践踏的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破坏的是行政执法合法性的法治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