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忻州智慧停车

重点通知一:

关于针对恶意欠费的车主诉讼案已全部胜诉,多名车主当场全额缴费!部分车辆已进入强制执行冻结账户阶段。

重点通知二:

国庆后将再次依法对40辆大额欠费车辆向法院机关提起诉讼申请,以下为起诉车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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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通知三:

以下为第八批欠费车辆信息,针对在限定期限内未缴纳欠费的车主,将继续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公共利益与自身合法权益。

文明停车 自觉缴费

根据《关于城区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的公告》文件之规定,我公司自2023年7月1日承担路内临时停车管理工作,文件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公共停车场停车时,应当规范有序停放车辆,按照标准缴纳停车费。忻州市智慧停车所执行的收费标准为《忻发改发[2018]327号》文件。

自我公司收费管理以来,整体收费秩序良好,道路泊位周转率大幅提升,停车秩序明显好转。大部分车主自觉缴纳停车费,对于未能及时缴费的车主,我公司已通过发送短信、现场告知、 出具书面《催缴通知书》、客服电话等方式通知车主,但也有部分车主未及时补缴停车费,一直处于欠费状态。为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停车秩序,我公司决定按月将大额欠费车辆信息予以公告催收,催缴名单如下:

欠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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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欠费名单,请车主于2024年11月1日前缴清,若已缴清请忽略。在此提醒长期拒绝缴费、恶意欠费的车主,后续我司将通过司法途径维权追缴欠费。在维权过程中,车主因欠费造成的不良影响,由欠费车主自行承担。经人民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则将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个人征信。本次公告所示车牌号为部分大额欠费车辆,我司将持续更新名单并进行公布。如果您对停车欠费情况有所疑问,请拨打客服热线:0350-8521666进行咨询!

补缴费方式

01 关注“忻州智慧停车”微信公众号”→欠费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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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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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进入主界面→点击我的车辆→点击添加车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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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输入车牌号点击确定→点击账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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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选择欠费订单→点击去支付→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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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收费:

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城市公共资源,实行停车收费是对个人占用公共资源的合理补偿,有利于优化停车资源配置,促进停车场建设,对缓解交通拥堵,解决停车难、乱的问题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局联合下发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资源相对稀缺、不能充分提供的,或者主要由部分社会公众使用的市政公共资源可以有偿使用。”第九条则明确“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等有偿使用收入”属于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范围。

今年5月4日,忻州市住建局、忻州市发改委、忻州市城市管理局、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下发了《关于城区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的公告》公告中明确指出,“使用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泊位停放的,应当及时、足额缴纳停车费。”根据以上规定,我市城区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可以收取停车费。

针对停车不缴费、恶意拖欠停车费,法院都是这样判的:

2021年5月,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对尹某故意拖欠路内停车位停车费一案进行了审理并强制执行;

2021年12月,广西永福县人民法院对张某故意拖欠停车费一案进行审理并判决张某全额支付所欠停车费;

2022年5月,凭祥市人民法院审结该市首例道路停车欠费案件,判决欠费车主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停车费;

2022年11月,开远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强制执行了一起欠缴停车费案件,切实维护了停车服务公司的合法权益;

2022年11月,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强制执行欠缴停车费以及相应利息的案件;

2023年2月,齐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多起故意拖欠路内停车位停车费案件,判决车主于判决生效七日内一次性支付拖欠停车费,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如果未按判决时间给付,将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