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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九原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终本执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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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陈某某与天津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A公司偿还陈某某工程款、违约金等各项费用共计30余万元。因A公司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陈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也都石沉大海,未有回音。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证券、保险、车辆等财产信息后,也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再向申请人反馈释明并取得理解后,该案依法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执行法官并没有放松对该案的关注,定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并让申请人留意财产线索,一有情况及时联系。时至2024年8月,长达2年的案件终于有了转机,申请人得知被执行人将有一笔工程款保证金到账。随即执行法官与房地产公司联系,经核实,确认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属实。执行法官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相关司法手续,将本应支付给被执行人的工程款保证金成功提取至法院账户并发放给申请人陈某某。

执行小知识

什么是“终本”?

“终本”指的是执行程序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这两类案件,执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方式。

为什么要“终本”?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点对点”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工商股权、证券、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支付宝账户、财付通账户、公积金账户等财产登记信息,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虽然能够查到财产,但是该财产暂时无法处置。在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后,仍无结果。此时,人民法院会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案件“终本”后,法院就“不管”了吗?

不是的!

“终本”不是终止,更不意味着终点。“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案件可以“终本”,但法院执行工作不会停止。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仍然有效。

案件“终本”后,执行法院每6个月都会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的,法院将依职权恢复案件执行。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因此,“终本”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结,更不是对被执行人的放纵,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之前,法院会追究到底,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无处可遁!

来源丨执行局 乌仁斯琴

编辑丨董ㅤ悦

审核丨刘ㅤ杰

复审丨逯瑞杰

终审丨王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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