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本报从津市市政府获悉,湖北阳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洞庭分公司6·22高处坠落事故已于近日查明。
据悉,2024年6月22日,湖北阳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洞庭分公司在湖南利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包装车间改造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5万元。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发生单位包括利尔公司、湖北阳晨公司及湖北阳晨西洞庭分公司、铭致公司。经查明,2024年6月19日,因设备安装需要,铭致公司在包装车间二层开四个设备预留孔。6月21日下午3点左右开完位于二层西南侧的第四个孔,设备计划于6月22日安装,现场施工人员采取了在孔上部遮盖铝合金百叶窗、孔周围放置2个警示锥形桶等防护措施。
6月22日上午7点左右,湖北阳晨西洞庭分公司施工人员王某某等上班,工作任务为安装包装车间二层消防管道。上午8点左右,刘某某去包装车间一层找脚手架板子,宋某某、滕某某、王某某去包装车间西侧的吹瓶车间找消防水管。王某某没有注意到地上的孔洞,习惯性的继续往前走,一脚踏在遮盖孔洞的铝合金百叶窗上,坠落至一层,当场死亡。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指出,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王某某安全意识淡薄,冒险踏步风险未知区域。王某某在事先知晓包装车间二层西南角有设备预留孔的情况下,与抬管的滕某某聊天,安全意识淡薄,注意力不集中;明知铝合金百叶窗、两个警示锥形桶放置在楼板上,视而不见,冒险踏步风险未知区域,导致其坠落死亡。此外,湖北阳晨西洞庭分公司未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新员工培训不到位,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冒险踏步风险未知区域,湖北阳晨西洞庭分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同时对责任人员和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湖北阳晨西洞庭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周某、湖北阳晨西洞庭分公司消防工程现场负责人兼安全负责人李某,均建议实施行政处罚。
因湖北阳晨西洞庭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建议由津市市应急管理局对湖北阳晨公司实施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胡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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