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二手交易平台的出现方便了很多人处理闲置物品,但便捷背后却隐藏了不少“坑”。骗子们想方设法钻空子,规避正常交易流程,实施诈骗!近日,正在汉寿某学院就读的郑同学脱离正规平台买摩托,不但东西没买到,钱也没了……
“价格好说,加个微信”
近日,郑同学想购买一辆电动摩托车,可是新款太贵了,远远超出了学生的承受能力,于是郑同学转而在二手平台寻找目标。
没想到,还真找到了一辆价格优惠且车况较新的二手车。
虽然3000元的售价远远低于新车价格,对他来说却还是有点贵。“好在”这位卖家特别好说话,主动说可以便宜几百块钱,但是就不能在二手平台上交易了,只能加微信私下转账交易。
钱转了,人呢?
在微信洽谈过程中,对方给郑同学主动发来一张身份证照片以证身份,还发来了车辆装车发货的视频。看到卖家如此有诚意,郑同学选择相信了对方,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向对方支付了购车款。
几日过后,郑同学一直未能收到车辆,疑惑的他找到对方询问,却被对方告知,送货车辆已被召回。
郑同学再三催促发货,对方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并不断以“发物流”“钉木架”等理由向郑同学索要额外费用,甚至威胁他说“不给钱就不发货”。
无奈之下,郑同学只能一次次地满足对方的要求,向对方转账共计3300元。
本以为能真心换真意,然而郑同学最终也未能如愿以偿收到车辆,只等来了聊天界面满屏的红色叹号,意识到自己被骗,郑同学随即报警。
贪心不足蛇吞象
2024年10月31日,汉寿县公安局清水湖派出所接到郑同学报警后,立即展开侦查工作,经过分析研判,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及藏匿地点。11月4日,办案民警赶赴衡阳市,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8岁,湖南省衡阳市人)由于手头紧张,便想到卖掉车辆换取现金。然而,当即将交易时,刘某却临时反悔,决定利用这一机会欺骗郑同学,诱导他脱离平台交易,意图将车辆和购车款均占为己有。于是,刘某便以发送他人身份证件的方式骗取郑同学信任,并以录制发货视频后召回货车的方式骗得购车款。
钱财到手的刘某,心存侥幸认为与郑同学断联后便可以销声匿迹,然而法理不容,贪心不足的刘某很快便落入了法网。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
选择二手平台交易时,尽量使用官方、有保障的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并保存好所有交易记录,以便于发生纠纷时能够提供证据。
不轻易更换其他没有保障的平台私下交易,不随意向陌生人转账、汇款。
一旦发现自己被诈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警方及时介入调查。
来源:指尖新闻
编辑:刘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