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已于2024年5月29日对“保山元亨地产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经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杨某、杨某浩已被依法逮捕。为全面查清案件事实,请在保山元亨地产有限公司购买过房产至今尚未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和未报案人员,携带相关证据材料,于2024年10月7日前 到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说明情况或报案,逾期未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或报案的,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报案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购房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购房合同、装修合同及相关协议(如补充协议、退款协议、认购合同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支付房款的转账、汇款凭证(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付款的需要提交纸质版交易明细)、POS机刷卡凭证、付款收据等。
联系方式:吴警官、于警官 0875-2125516、13508750871、18887557718
地址: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隆阳区远征路永昌大酒店南侧)
特此公告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2024年09月24日
来源:隆阳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