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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军、淮军、北洋军是近代中国名义上的国家军队发展的三个阶段,它们是一脉相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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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军事政治集团应从湘、淮开始,它们之间既相互区别又互相联系,且各有特点。

1、“兵为将有”的湘军集团

清朝贵族掌权的柱石——八旗兵和绿营兵在一次次战争和群众起义的猛烈冲击下已经土崩瓦解。咸丰三年(1853年)初,清廷任命湖南等十省在籍大官僚40余人为督办团练大臣,以挽救王朝覆灭的命运。身为礼部侍郎的曾国藩被咸丰任命为帮同湖南巡抚办理本省团练事务大臣。他们中只有曾氏“成功”了,这其中的因素绝非偶然。

湘系集团最基本的特征是变“兵为国有”为“兵为将有”的个人和集团的私有性,并用严密的裙带关系纠合在一起结成军事、政治、经济集团。

与传统经制的绿营兵籍掌于兵部不同,湘军的这种私有属性对清王朝有极大的离心倾向。湘军号称“官勇”,可国库根本不供给薪饷;它也并非“勤王之师”,其旗帜标明要为“保乡卫民”而战。

因此,章太炎在其《检论·近思》一文中说:“曾国藩、左宗棠之起也,其始不过卫保乡邑,非敢赞清也。”

曾国藩在《保守平安歌》、《讨粤匪檄》以及他致欧阳牧云函中都说:“理宜出而保护桑梓。”

事实上,当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直逼津、京的紧急关头,在咸丰狼狈出逃承德行宫,下诏曾国藩率湘军北上“勤王”时,曾国藩居然抗诏北上,舍皇帝而不救,坚持攻灭太平军的既定方针。

湘军是在既无“国恩”又无“皇恩”的情况下兴起的,维系这个集团的根本纽带是私恩私谊。在这个条件下,将士们感恩图报的对象显然发生了转移。湘军不受皇帝、兵部及他省封疆大吏的节制调遣,“他省带兵大员,不得调归统辖”,军队成为练兵将帅的私产,必然造成任意扩张和充分的人事调动、任命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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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利用清王朝在列强和太平天国沉重打击下大厦将倾的时势机缘,挟持清政府授予他大量援引私人的权力。

即湘军差委毋须朝廷任命,湘军主帅可在全国范围内任意“奏调”京官、外官及网罗全国第一流人才充任湘军将领或幕僚亲信。从而形成“军兴以来,奏调人员往往不次骤迁”的局面。

据统计,由于曾国藩利用特权,致力延揽,广包兼容,不仅组成逾百人的幕府智囊团,“佐绩戎旃,成中兴之业”;而且连朝廷用人,亦多让曾氏推荐,形成尾大不掉之局。

一直到光绪年间,许多重臣,都是湘系幕中出身人物。各省督抚、提镇,湘系占其大半,督抚几十人,武职约十几万,三品以上者超过一万人,提督、总兵以千百计,党羽遍天下。

2、湘军做大的原因

湘系的自由结合性,独特的成军办法,是其私有性的另一种表现。

湘军的创建,仿明代戚继光成制,改“世兵制”为“募兵制”。它“首以择将为主,有将领而后有营官,有营官而后有百长,有百长而后有什长,有什长而后有散勇。逐加遴选,遽相钤制”。

湘军的立军原则是“忠义血性”四字。湘军“凡立营,十人为队,八队为哨,队、哨有长…四哨为营”。每营兵额共685人。

“统领自拣营官,营官拣哨官,以次而下,帅不为制”。这种层层“组阁”,级级隶属,各尊其长的成军原则,使曾国藩成为湘军最高统帅、湘系党魁。

曾国藩除通过政治、思想、军事、经济、派系关系维护湘军外,还以家族、亲属、同乡、同事、同年、同学、师生等关系为纽带网络统帅整个湘系、湘军。

湘系湘军三大主帅胡林翼、左宗棠、罗泽南是同学关系;三大主将王鑫、李续宾、李继宜又都是罗泽南的高第门生。而曾国藩与他们以及刘蓉、李元度、郭嵩焘、江忠源等湘军悍将都有私谊关系。

曾国藩、曾国荃、曾国葆、曾国华兄弟四人和曾家本门亲属从湘军任职者多达二十余人。其他将领无不兄弟从军,一家人同在一军领兵。再加上湘军薪饷“丰厚”——可随时随地搜刮,故将士“争求从军”,借“军功”而飞黄腾达。

湘系结成“誓不相弃之死党”。颇能“呼吸相顾,痛痒相关,赴火同行,蹈汤同往。胜则杯酒以让功,败则出死力以相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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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体上说,湘系湘军是曾家所自办的军队;但就湘系集团自身而言,是系中有派,派中有系的,是各统领的私人军队,因而又不完全是曾家军。

湘系集团在发展中孕育着彼此分离的派系势力。

它不仅有湘勇与楚勇之别;邵阳勇与平江勇、老湘勇与新湘勇之分;而且又有另树一帜的淮系。

派系林立、拉帮结派,正是近代军事集团的特征。湘军各派系具有独立性。

在湘军中,左宗棠所部楚勇,独与曾国藩抗行,“不少屈,趣舍时合时不合”。

湘系恪守这样的原则:

统领只能统率自家的军队,勇丁也只接受自家的统领来统带。层层下令,节节钤束。他姓不得指挥,越级指挥也是不灵的。否则,勇丁们将发生哗变、溃散。统领、营官如战死或被革职,其部队一般均需遣散。连最高统帅曾国藩亦无直接调配湘系将领之权。如他应李鸿章所请,调其弟国荃手下的程学启部改归淮军编制。但程拒不受命,谓“无沅帅(国荃)之命,不敢改换”。

曾氏非但不加责斥,反而大为称赞:“足见其不背本矣。”湘系将领一般均有“功名”。

湘军编练的原则和宗旨,在矫正绿营兵的积习方面最重要的一条是:“用诸生训练山农。”

湘系除杨岳斌出身小武官(千总)、塔齐布出身武官外,重要将领几乎全是在科名中得、失意的儒生,最高有进士(曾、胡),最低是捐纳监生,各军“悉以文员领之”。许多湘军将部都是当时政治、军事、经济(洋务)、文学各方面颇有建树的人物,还有一批天文、算学、化学等学科领域的一流人才。

曾国藩湘系集团占有地盘——江苏、浙江、安徽、江西。该四省的总督、巡抚以下官吏悉听曾国藩控制着一切——囊括了军事、吏事、饷事、文事,即以军事为中心“四位一体”地集于湘系将帅一身。从而改变了清王朝兵权、财权、人权归中央的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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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说:“侍以地方之任,兼带湘楚之兵,事权归一,毫无掣肘之处。”他总结为:“细察今日局势,非位任巡抚有察吏之权者,决不能以治军。纵能治军,亦不能兼及筹饷。”

另一位著名的湘军人物胡林翼说:“涤帅(曾国藩字涤生)现握督符,兼营地方,必可成功也。”因为,“其权素重,临阵往来、指挥、号令进退之人,即系平日发饷、挑缺、主持赏罚之人,士卒之耳有专属,心志无疑贰,是以所向有功”。

他们认为,只有统兵之任,而无地方行政之柄和财政实权,等于寄人篱下,就食作客。湘系将帅所梦寐以求者,即在所据地盘内实行个人的直接的军事独裁统治,由军权而政权而财权而用人权。

只有这样,在中央才有相当的发言权。而湘系获得了这些权力,造成“中外系望,声出政府上”的新的政治格局。这一点,为淮系、北洋系效法。

但按清代定制,行省建置总督、巡抚,委以行政大权。而其下则设布政使司主管该省民政、财政和按察使司主管一省的按劾、司法。但两司均听命于中央的六部,又可专折奏事,职权相对独立,不是督抚所能干预得了的。督抚对两司居于监督地位。而且督抚异地为官,权力虽大,六部可用一纸文书加以控制。全国的权力集中于中央。而湘系将帅爬到督抚高位,清代定制被根本破坏。

他们把两司降为属吏,不受部命。督、抚专政,军事割据的局面从湘系开始。一直到光绪末年,中央的一兵一卒、一饷一糈,无不仰求于督抚。

民国以来,各实力军人都愿在本省本地做官,甚至提出“本省人治本省”的口号。湘系搞“事权归一”,这一举措对近代军人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李鸿章、袁世凯、段祺瑞、曹锟、张作霖、蒋介石等无一不继承这一点。

正如毛泽东所说:谭延闿“在湖南几起几覆,从来不做寡头省长,要做督军兼省长。他后来做了广东和武汉的国民政府主席,还是兼了第二军军长。中国有许多这样的军阀,他们都懂得中国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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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氏“四位一体”的“事权归一”的军事、政治改革导致了近代军事集团制度的产生和中国由中央集权的统一向地方分权的军事割据的过渡,在客观上加速了清政府统治基础的崩溃,因而也为近代中国由传统向近代化的过渡提供了条件。

3、淮军成军的经过

咸丰八年(1858年)李鸿章到江西建昌投入曾国藩幕府,以文案记室,襄办营务。曾氏一见以为“伟器”,其考语为:“才大心细,劲气内敛”,“精悍之色,露于眉宇”。具有不可多得的做官素质,“将来建树非凡”或“青出于蓝”。

1861年,曾令李到其原籍安徽办团练,另募一支劲旅,日后成为独挡一面的力量,共建“中兴”的“大业”。

曾示李按湘军成军的原则编练淮军:

“汝宜先集汝所知之人物能任将帅者,使各人往各地各募勇士。”

于是,李把皖省原有的团练,按湘军营制、军规、选将、征募、训练、兵器等加以整顿改编,组成淮军。淮军派系强于湘军。

各部队均以将领的名字为其军名,诸如淮军悍将张树声的“树”字营;周盛波的“盛”字营;刘铭传的“铭”字营;潘鼎新的“鼎”字营,吴长庆的“庆”字营等集合在李氏“淮军”旗帜下与湘军同著声名。

淮军成立后,军队更加鲜明地成为个人的私有物,各将领拥兵自雄、据地自卫,以排他性、“卫道救世”为其精神支柱。军事行动表现为以个人和集团利益为最高目的,具有相当的“自主性”。

淮军将领与湘军将领不同,多半久经战阵。李鸿章不大重视部将的出身成分,而比较看重实际战阵所表现出来的才能。在十一支淮军26名统领中,有科名者只5人。这与曾、李个人的性格和作风有关。曾氏一生不忘文,“治之终身不厌”,本想著书满架,从军使他悔恨终生,自然特别垂青于道德文章;而李氏则别有志趣,注重“经世致用”,追求实际的政治、军事才干,道德、文章尚在其次。

李一般不用“老幕”,淮系幕府人物多是了解洋务的。诸如丁日昌、周学熙、薛福成、杨翰宗、王大经、郭嵩焘、盛宣怀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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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诗写道:

“满堂豪翰济时彦,得上龙门价不贱。”

同湘系幕府人物相比,淮系人物虽稍逊于文采辞章,但却拥有了更多的实用性人。所罗致的幕友多为经庶务的实干家,精明练达的洋务人才,绝少道学先生,文学侍从之辈也不多见。

淮系淮军的乡土气味亦比湘军浓厚。皖籍人物占淮军的64%以上,这也是后来发展形成北洋系的皖系基础。

淮军将领既然皖人居多,不是乡党亲故,便是兄弟,如李鸿章、李昭庆;张树声、张树珊、张树屏:周盛波、周盛长、周盛朝、周盛鼎;潘鼎新、潘鼎立等等,同亲相济,患难相依。李鸿章与淮军诸将领非亲即故,所以整个淮军也就为李家军,初有6500人。

淮军营制初(赴上海前)仿湘军以营为基本单位。能适应当时的兵器并发挥其效力,“一营之中,指臂相联,弁勇视营哨,营哨官视统领,统领视大帅。皆如子弟之事父兄焉”。

和湘军一样,淮军由统领亲自招募成军和亲自统领。从上下级关系看,将勇一心,万众一气,指挥裕如,“虽平日积怨深仇,临阵仍彼此救援;虽上午口角参商,下午仍彼此救援”。根本改变了绿营兵那种“胜则争功,败则不相救”的积弊。这是湘、淮在军事上的重大改革。

4、淮军的弊端

与湘军相比,淮军的一个很大的特点是,李鸿章在淮军军备方面,开始了军事西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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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表现在变长枪、小枪、大刀、长矛为洋枪、洋炮、洋弹药,改善武器装备,加强淮军火力方面。1861至1862年,正当太平军向江浙胜利进军途中,席卷江南财赋之区时,曾国藩一方面向清廷讲明,“外夷之助中国,成功之后,每多意外要求”,请其“以情理阻之,婉言谢之”,反对“借师助剿”太平军。但由于清政府的支持,转而同意西方“进兵”,似“舍此别无良策”。另一方面又保荐李鸿章出任江苏巡抚,并率勇汇合“常胜军”、“常捷军”,一同“会剿”嘉定、青浦及江、浙、皖三省太平军。

李鸿章是近代中国最早采用西法练兵的地方军的将领之一。

在对太平天国的长期作战实践中,李首先认识到虽然“中国文式制度事事出于西人之上,但独火器不及”的事实,并对西洋近代化装备和作战方式产生了浓厚兴趣。于是李鸿章及其所领导下的淮系集团一改湘系集团“于洋火器素不讲习”的传统,开始了大规模的以军事装备更新为核心的西化运动。但后来的事实是,在长达三十年的“自强”、“求高”运动中,李鸿章起步时间比日本早,费用比日本多,气力比日本大,而成效却比日本微。

究其原因,一是清朝腐败,多所掣肘;一是李氏保守,不敢大胆任用新人才。他所派遣的海、陆军留学生不少,但未闻有一人被任用要职者,惟依淮军旧将领是赖。甲午战争从将帅到营官均由淮军旧人提任。

在这场军事西化运动中,李鸿章从一开始就聘请外国教官,全部因袭德国成法训练淮军,“成法用泰西”,“鸣角出令皆夷语”。

他选派军人,赴德国学习水陆军事、器械技艺,以三年为期,学成回国公派为教练。淮军水陆两军在李氏大力经营和外国支持下(通过它们所控制的海关,每月拿出十几万两白银作为海军军费开支,并提巨额低息贷款和洋枪洋炮炸弹),迅速发展到7万人,大都改用洋枪,专设“开花炮营”——“从高堕下落地开花”——成立新炮营。

这种纯抄袭式的近代化运动从一开始便表现出了相当的弊端,淮军各部队使用西洋武器,但装备的种类、规格极不划一,“此营彼营之器不同”,“前膛后膛、德制奥制并作一家”,“绘图、测量、行军、水陆工程诸事,尤所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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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具有近代科学军事的兵学人才,而在军事制度上所引进的只不过是一些步伐、号令之类的皮毛而已。

5、淮军何以为北洋军奠基?

淮军因只能派出少量人员出洋吸收新知兵学,不能满足部队扩大的需要。李氏便仿照西法,于1885年6月17日在天津设立陆军武备学堂,以训练海、陆军人才。这是我国第一所军事学府和新军训练机构,是年即练就了北洋海军。

学堂所需费用,大多来自李鸿章兴办的近代民用企业,诸如铁路、招商局、电报局、煤矿等。李氏“遴任升道员盛宣怀督办局务,而一切要事悉禀承北洋大臣主持,历年议定,按股赢利提取二成归公,作为报效之款,分为北洋以充饷项及军事学堂各项费用”。

从此,淮军将领均有进修提高军事的机会,并可转教所属将弁。

学员中著名者有:

段祺瑞、冯国璋、王士珍(以上号称北洋三杰),段芝贵(奉天)、雷震春(吉林)、张怀芝(山东)、李纯(江苏)、陆建章(陕西)、王占元(湖北)、蔡成勋(江西)等,这些人均未参加淮军的实际管理工作。

而到袁世凯时代,对其一概搜罗网括,委以重用,这些人中的绝大多数逐渐都成了北洋系高级军佐集团,即所谓的北洋武备派。北洋军是淮系“余孽”即源于此。

淮军也有地盘(或防区)。主要是直隶、江苏;其他如“树”军驻山西;“庆”军驻山东;武毅军驻湖北;“铭”军驻台湾等。但是,淮军除战时扩张外,平时一般不干涉所在地区的行政,它不以夺取和把持地方政权为目的。而且,在直隶和江苏的淮军也确有海防御侮的性质。这一点,淮系淮军与北洋军是完全不同的。北洋系的将军们无不窥伺地方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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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从同治元年(1862年)署江苏巡抚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凡四十年间,一方面效忠清廷;另一方面“坐镇北洋,遥执朝政”,培植了相当的一批亲信势力,不但对于晚清政局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且也为后来北洋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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