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了一起执法事件:一女子去赌场找人讨债,却刚好碰到警方抓赌,胸口还被踹了一脚。然而警方事后却认定女子赌博,对她进行10日拘留。拘留期间,女子多次反映身体不舒服,但是没人理会。期满释放,女子去医院检查,3根肋骨骨折,属于二级轻伤,此事至今没有说法。
家住湖北省咸宁市某小区的余女士,今年59岁,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平日里也比较节约,从不大手大脚的花钱。
2024年3月份,男子徐某和另外一名男子王某,找到余女士借钱。因为余女士之前在徐某下面干过活,和徐某认识了四五年,于是就答应了。三方约定,余女士借给王某5000元钱,15天后归还,借款人是王某,担保人是徐某。
然而,等15天过后,借款并没有按时返还,余女士就找徐某,可是到处找不到人。
余女士经过多方打听,得知徐某身上有了钱,就会去武汉市江夏区安山街灯塔村的一个赌场赌博。说是赌场,其实也就农村过红白喜事的那种防雨棚,里面一张桌子,几十个人围着摇骰子,猜大小单双。有专门给赌场送人的司机送过去,然后再送回来。
于是,余女士就过去找人,可是没有找到徐某。
2024年4月17日,余女士又去赌场找徐某,还是没有找到。于是,就在棚子旁边的池塘等车准备回去。然而这一次,好巧不巧,刚好碰到民警抓赌。
余女士说,当时乌泱泱的几十个人,不少人都跑了。自己想着,自己也没有参与赌博,警察不会抓我,就没跑。可谁知,警察还是把我当赌徒对待了。
而且当时,余女士的手机响了,余女士下意识的拿出准备接电话,被警察打了一下,然后胸口被踹了一脚。
随后,余女士被带回审讯。余女士说自己没有赌博,是来找人的,但是没人相信。余女士说,一名警官把我拉到小黑房子里,打我了4个耳光,让我承认自己赌博了。最后我只好说参与了赌博,在笔录上签了字。
4月18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6人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查获赌资50200元,赌具一副,点钞机两台。余女士被认定为赌博,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1000元。
在拘留期间,余女士也多次跟警方反映胸口疼痛,但是民警不相信,做了简单的检查,认为余女士是装的。
4月28日,余女士拘留期满,被释放了。4月29日,疼痛难忍的余女士,在家人的陪同下,去了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做了检查。经诊断为,右侧第4-6肋骨骨折,多处挫伤。
随后,余女士家人又委托甘肃天平司法医学鉴定所做了司法鉴定,余女士胸部存在明显外伤,外伤直接导致其右侧第4-6肋骨骨折,属完全因果关系。评定为轻伤二级。
事发之后,余女士的儿子胡先生,多次找公安机关反映情况,但是没有任何结果,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胡先生于近日,向媒体进行了求助。
9月24日,记者联系了余女士,余女士表示,我是去找人讨债,怎料遇上了民警抓赌,自己被当做赌徒,治安拘留十天。在拘留期间,自己也多次表示身体不适,但未得到及时医治。
记者也联系了胡先生,胡先生说,自己的母亲平日里都是非常的节俭,不可能去赌博,她是去讨债的。被抓的现场人员也可以作证,自己母亲的手机响了,想去接一下。那个公安先用警棍打了一下,然后就往身上踢。
24日,记者也联系了公安江夏区分局,工作人员表示,该事件请联系市局,江夏分局不便接受媒体采访。
记者随后也联系了武汉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在得知采访后表示,稍后和记者联系。但是一直没有回复。
此事经由媒体的报道,也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首先,对赌博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是没有任何的问题。赌博容易扭曲人的价值观,让人产生不劳而获的思想,严重的破坏社会风气。而且十赌九输,多少家庭因为赌博,变的支离破碎,众叛亲离,鸡犬不宁。打击赌博行为,于情于理于法,都是正确的行为。
但是,也要根据事实来进行甄别。做结论,需要有证据。不是出现在现场的人,就一定是赌徒。审讯的时候,余女士讲述了自己的情况,警方可以不相信。但不是说你不相信,就不是事实啊,你要拿出证据来!关小黑屋,扇耳光,大娘哪里见过这种阵仗,你让一个59岁的大娘怎么顶得住呢?这种调查取证得出来的结果,能作为证据吗?在执行过程中,应当更加注重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避免误伤无辜。
而且,余女士挨得这一脚,是有人能证明是被执法人员踹的。拘留期间,余女士也多次明确的提出不适,但是却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这件事情的发生,虽然是个案,但也反映出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如何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如何提高执法的规范性和文明性,对于犯罪人员基本权益的保障,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最后,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此事,能够及时介入调查,查明出事实真相,给余女士一个交代,给余女士的家属一个交代,给关注此事的广大网友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