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4日讯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5部门联合印发了《济南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今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二级巡视员姚福林介绍,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各项工作,全面摸排梳理建立了相关车辆设备台账、细化数据信息、争取支持政策,跟上每周调度,加快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

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要求,交通运输领域支持的范围是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购置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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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政策方面。按照上级政策,补贴资金支持车龄8年及以上,也就是2016年12月31号前(含当天)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按照车长8米及以下、8-10米(含10米)、10米以上三类,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更换动力电池单价每车低于4.2万元的,按照实际购置价格补贴。申请补贴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要提供:报废车辆的首次注册登记时间、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以及新购车辆的识别代号、车辆型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 以及更换动力电池的车辆和电池信息、电池更换合同等信息与佐证材料,这些材料应于2024年7月1号起至年内12月31号期间取得。

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购置政策方面。按照上级政策,补贴资金支持新购置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具体是指2024年7月31号至年内12月31号期间,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的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新购置的车辆应当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的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每辆车定额补贴3.5万元。

闪电新闻记者 董洁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