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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绍兴越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关于绍兴袍江医院成功创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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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袍江医院成功创建

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 <越城区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的通知(越服务业办〔2024〕3号)》第三十二条:“鼓励有条件的民营医院创建综合类、专科类、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类等级医院,对于当年成功创建专科及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类二乙、二甲和综合类二乙、二甲,分别按照获评的等级医院级别进行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和40万元、60万元奖励”。按照《关于公布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等6家医院等级评审结论的通知》(绍卫发函〔2024〕18号), 绍兴袍江医院于2024年1月26日确定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拟给予绍兴袍江医院一次性奖励4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4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向越城区卫生健康局反映。

联系人:沈仁江;联系电话:0575-88316969。

附件:1.关于印发《越城区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2.关于公布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等6家医院等级评审结论的通知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20日

来源:越城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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