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资料来源:《农民自制炸药包炸死法官 两名法官重伤》——法律与生活杂志
2004年11月的一天,此时永兴县复和乡的一个煤矿工人眼神闪烁,一直盯着眼前的20筒炸药和两枚电雷管,心绪起伏不定。
这些危险物品都是他偷来的,只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偷这些危险物品并不是要卖钱,而是要干一件“大事”——杀人。
为实现自己的计划,他打算做好万全准备,而这些危险物品也只是一个开始......
回到家中,他对这些炸药进行了极其复杂的处理,搞到了诸如棒棒糖棍、一次性注射器,电池,还有圆珠笔上的弹簧。
靠着这些不起眼的东西,他居然硬是手搓出了一个自动装置用来引爆炸药。
可这还不够,这个男人下定决心要“一击必杀”,于是他砸烂一个棕色的农药瓶,将这些碎片掺进炸药里。他想着,就算炸不死对方,也要让对方中剧毒身亡。
在做好炸药后,他便在母亲家拿出一个礼盒,将炸药放入其中,然后骑着摩托车、带着炸药驶向了县城。
此人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何要处心积虑制造违禁物品?他这拼上一切想要杀的人又究竟是谁?
2005年2月25日下午,湖南省永兴县法院内5号家属楼2楼,有一位姓罗的妇女意外发现楼梯间有一个来历不明的礼盒,因为这个礼盒看起来也不怎么名贵,所以她并没放在心上。
随后,她的丈夫索性将礼盒直接丢在了楼下。
然而在楼下过道处,人来人往之时,难免有人会多看这个礼盒一眼,果然,有细心的人一眼发现了礼盒里面有电源线。
在那个年代,安全意识已经很强,所以立刻有人打电话给县法院办公室主任曹兴虎,让他过来看看具体是怎么一回事。
曹兴虎抵达现场,经过仔细排查,觉得这可能是个“炸药”,于是致电院长李开清,尽管当时李开清正在和执行局副局长曹华吃饭,但听说这事后还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李开清是一个很有阅历的人,他从里面抠出一些粉末,立刻认定这是硝胺炸药,他冷静的告诉众人:只要用水打湿,就不会有危险。
于是曹华果断提来一桶水浇到礼盒上,谁料突然一声巨响,所有人都受到冲击,一阵眩晕。等到众人回过神来,赫然发现:附近被炸出了一个深达70厘米的坑,有两栋楼的玻璃都被震碎震落。
而离炸药最近的三位法院工作人员,曹华脑袋被炸碎,李开清双眼被炸伤,曹新虎的腿被炸伤、右耳鼓膜穿孔。
回过神来后的众人,立刻意识到出大事了——有人恐怖袭击法院家属楼。
很快,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罗姓妇女提供的线索,该炸药包原本放在2楼楼梯间,而该处的住户除了她家之外,就是曹华家。
罗某的丈夫是一个退休司机,很明显不是针对她而来。
那么凶手的第一目标极有可能就是曹华这位法院工作人员。至于另外两名法院工作人员受到波及,乃是因为接到电话通知而赶到现场,应当不在凶手的重点针对范围之内。
究竟是谁要杀曹华?
警方在调查时发现,曹华在生活中似乎人缘还不错,平素一般不和其他人起冲突。
但是考虑到他的身份,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二庭庭长,警方逐渐意识到他的受害可能与法院判决有关?
事实上,警方也接触过很多起关于法案判决不服的冲突案件,都说难以一碗水端平,所以法官也不是一个容易的职务。
可是,一般而言,法官的判决最多容易引起不满,或者利益纠纷,怎么会扯出如此大的爆炸凶杀案?凶手和法官又得有多大的仇恨,才会干出这样的事情?
这个案子不简单,必须要严厉彻查。
在翻看曹华经手的判决时,警方很快注意到一个叫黄运财的人,此人是湘阴渡镇夹口村水塘组的一位农民,他的儿子因为断指被劳动仲裁获赔30万元,但曹华一审仅判其获赔1.6万余元。
前后预期相差如此之大,这无疑会让他陷入到这场经济纠纷中,那么凶手会不会就是这个叫黄运才的人呢?随后警方也具体展开调查。
夹口村的村民告诉调查人员,黄运财向来是一个温和拘谨的人,虽然家境贫困,但平时却非常乐于助人。过去他留给人们的印象也不错,一直都是低着头挑担子,一脸黑汗,匆匆忙忙的干着脏活累活。
警方对黄运财进行例行调查时,黄运财也自述当天在镇上摆摊,没有作案时间。
对这个结果,警方很困惑,村民都对黄运财的评价还不错,这样一个人去炸法院法官,这可实在让人难以想象,难道凶手真另有其人?
就在案件进展陷入停滞时,突然接到指认:有人当天中午看到黄运财在县城等车。
而且警方还发现一个小细节,黄运财虽然没什么学历,但他做过木匠会修手表和电视机,还在山上炸过石头盖房子。
这样一来就有了犯罪时间和犯罪能力,毕竟有能力做炸药,又擅自隐瞒自己的行踪,这不是做贼心虚是什么?
随后警方再次找到黄运财,对其进行审问并提供了对他的指认证据,没想到,黄运财没什么悬念就落网了,甚至还向警方详细的讲述了自己如何秘密完成炸药和安置炸药的过程。
这一结果令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好家伙,开篇那个神秘的爆破危险分子居然是这样一个村里口碑不错的老实人,这实在出人意料。
黄运财给出了答案,一切的症结就在于当初曹华审判的案子上面。
时间来到2002年,那一年,黄运财和独子黄虎一起去镇上马家三矿打工,结果黄虎被一根木桩砸倒,右手被绞进绞车,伴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痛叫,他的几根手指基本断掉,只剩下一块手掌。
黄运财忙将儿子送到医院,经过郴州市法医检验鉴定中心鉴定,黄虎为六级伤残。既然出了事情,而且还有伤残鉴定,那接下来自然是找对方要赔偿。
但马家三矿就赔偿一事上一直推推脱脱,双方始终无法协调一致。
不得已,只能让永兴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介入,该委员会也鉴定黄虎为六级伤残,委员会裁定:马家三矿承担治疗费用,并且赔偿一系列费用共计30余万元。
按理来说,事情到这也应该了结,法医鉴定中心和委员会都鉴定为六级伤残,赔偿金额也给出来了,只要按规章办事就行了。
可没想到,马家三矿可不同意,他们指责黄运财就是故意弄断儿子的手指想发财,于是居然向永兴县法院起诉,不仅否认对黄虎的责任,而且还要求黄运财返还医疗费、生活费,甚至还要倒赔矿场30万元经济损失费。
马家三矿的举动,着实让黄运财这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开了眼,工伤不仅不赔偿,还要倒赔30万,这是什么逻辑?可接下来的审判却完全改变了黄运财的认知。
2003年4月一审开庭,负责此案的审判长就是曹华,而开篇被炸伤的黄兴虎则是审判员。
经过双方陈述,法院认为黄运财是自行委托,并且所依据的鉴定材料缺乏充分性和真实性,因此对他儿子的伤进行重新鉴定,最终鉴定为7级伤残。
值得一提的是,六级伤残和七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天差地远,因此法院的这次判决几乎推倒了黄运财之前所有的努力,最终只判定赔偿16000余元。
从30万到1万,这个落差让黄运财不能接受,黄运财的老婆王小华就曾闯进法院大厅哭骂法官是昏官,并和曹华发生过身体冲突。
对于这一判决,黄运财自然不服,继续提请上诉。结果永兴县法院却发来了催交款的通知,让他交13000元的上诉费,不然就按撤诉处理。黄运财无钱可交,于是法院自动撤诉处理。
黄运财哪里能忍得了,于是四处请求帮助,幸运的是,他得到湖南省高院的出面,湖南省高院出具鉴定书,证明黄虎为六级伤残。凭借这一鉴定书,黄运财再次提起民事再审。
可惜,矿主们拒绝认同高院作出的复核鉴定。迫不得已,黄运财一家人只能上北京,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出具了鉴定,再次证明为六级伤残。
结果,永兴县法院又搞出了一个新说辞,黄虎当时只有14岁,因此他和马家三矿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法律关系,不符合劳动法规范。
因此最终赔偿各种费用65000元,但因为各种仲裁和鉴定以及判决,黄运财一家不得不交了相当多的费用,最终只拿到37000余元。
折腾了半天,最后居然是这样一个结果,黄运财这个老实人再也无法忍受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马家三矿的矿主们又给他“点了一把火”,他们的家属洋洋得意的说:“原来就说给你们3万多,现在累得像条狗一样,还不是拿一样多。”
这句话彻底点赞了黄运财的怒火,他已经产生采用非法手段的念头。都说老实人一般不发飙,而一旦发飙则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了的,这句话在这里算是得到验证。
其实,后来事情原本也还是有转机的。
比如2006年郴州中院又出面撤销了永兴县人民法院的判决,认为黄虎应该按工伤事故赔偿,并且认为之前的判决是错误的,而且还让永兴县法院返还诉讼费2万多元。
黄运财一度以为峰回路转,可到最后他的希望还是破灭了,赔偿金额一如既往。
人最难以接受的就是崩溃后的绝望,黄运财这种则算是崩溃后绝望,但一度接近希望,最终再次崩溃,这时候经受过无数精神折磨的他心理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们已经无法预测。
正如他的辩护律师所说的那样:虽然是农民,虽然家境贫困,但他坚持花钱请律师,近4年以来一直依照法律途径行事,竭尽所能走完了所有的法律程序,但谁又听他的呢?
在这种刺激下,黄运财选择用非法的手段解决争端,而当初宣判结果的曹华则成为了他的首要目标,之后他以煤矿工人身份准备原材料,筹备爆炸案,伴随着一声惊天巨响,曹华因此死亡。
不过整个事情却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戏剧性,毕竟原本炸弹已经拿下来了,而且曹华本不在现场,最终依旧还是被炸死。但黄运财也难逃法网,最终在2006年被判处死刑。
对此,我们也不得不深思:在法律判决中,我们是否做到了真正的公开透明?又是否做到了耐心讲解和深入民众?防微杜渐,不可不查。
另外,单方面指责任何人都是没意义的,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进一步对全民进行普法,提高法官素质,完善法律法规,避免被非法之人钻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