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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阿里拍卖上架了一件拍品,一瓶价值6元的大瓶装雪碧,仅4.2元起拍,只能自提,不支持邮寄。

这瓶雪碧如果没有人关注的话本来是不会拍出什么特别的价格的,但是有了人关注就不一样了,它被赋予了热点,截止今天全网多家媒体报道,在抖音、公众号上不少播放和阅读过10W+的作品。一旦它被成功拍下,竞拍成功人也将成为热点。

和很多网友一样选择报名后,想看看这瓶上了新闻的拍品最终会多少价位落锤。

令人遗憾的是,今天下午突然平台上显示“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我的理解是当事人可能还有其他拍品,为了不被拍卖,确实一并执行和解了。另一种原因是法院为了避免被流量炒作,把这件拍品下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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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雪碧更离谱的拍品

其实这瓶雪碧还不是该法院最便宜的拍品,这件拍品方是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法院执行局。

打开该执行局页面,按照价格升序排列,首当其冲的是1元起拍的手机号,目前显示“需对手机号码使用人进一步核查。”我看了下这些手机号,有的很普通,估计1元拍也拍不出什么价格,核查的成本都超过1元了。

其次就是一些实体的产品,价格都非常实惠,但需要自提。可以看到比雪碧汽水还便宜的是两瓶玻璃水,4元起拍,而且还真的被竞价了两次后拍下了,令人难忍的是这两瓶玻璃水页面显示已过期...

也不知道拍下的人是附近的居民还是无聊的网民,我的感觉是附近看中的人不会上网拍卖,上网的人不会看中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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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子肉也是肉

其实被执行的这瓶雪碧所有人是两人,也就是说这瓶雪碧是两个人的 。从名字来看一个应该是是陈先生,另一个是张女士。有记者的采访也确认了这一点:被执行者之一的陈先生颇为无奈,说自己已没有更多可供执行的财产,希望能够努力改变。

网上可以查到这两个人是一个经营范围主要为紫菜加工、销售的生物科技公司主要人员,一人是法人、大股东,另一人是监事;在另一个经营范围主要为水产品(紫菜)收购、加工,海洋水产品养殖,注册资金为美元的海洋食品公司里,这两个人一人法人。是董事长,另一人是董事。

从名字和关系来看,很有可能有亲属关系,这两家公司一家负责对内加工销售,另一家负责对外加工销售,张女士虽然在两家公司任职但是没有股份,所以她还没有被限高。

陈先生和张女士的经历令人唏嘘,不过,既然二位的财产被强制执行,说明他们当初不接受调解,因此才有背后遭遇损失的申请执行人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院不放过每个小额的拍卖品成交背后,是在尽量为执行人挽回损失,法拍是职责所系,由不得挑肥拣瘦、拍高不拍低,彻底清查的决心,也是对被执行人的震慑。

不盲从、看世界,从现在开始

珍爱老桃,顺手“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