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威宁自治县财政局发布
关于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草海分局等
35个乡镇财政分局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具体如下
威宁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草海分局等35个乡镇财政分局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1、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草海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郑静,联系电话:15117550289。
2、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么站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赵艳红,联系电话:18685713182。
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金斗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严达松,联系电话:15761691070。
4、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炉山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邓招军,联系电话:15117514191。
5、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金钟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刘磊,联系电话:15117687015。
6、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二塘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刘宇,联系电话:15117645869。
7、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东风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叶成,联系电话:15186186964。
8、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猴场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任广沾,联系电话:13158283669。
9、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龙场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张太红,联系电话:17785709188。
10、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新发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蒋泽能,联系电话:18308573868。
11、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黑石头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印大立,联系电话:15086360097。
12、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哲觉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林早恒,联系电话:18798027372。
1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岔河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许再林,联系电话:18285154883。
14、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麻乍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赵银峰,联系电话:18184325300。
15、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海拉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寇梦,联系电话:13885755156。
16、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观风海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唐正龙,联系电话:13678571826。
17、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哈喇河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管庆军,联系电话:13985364655。
18、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秀水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罗辑,联系电话:18286655786。
19、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牛棚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陈让华,联系电话:15808576188。
14、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迤那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舒猛,联系电话:18286758019。
21、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斗古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钟博,联系电话:15308578685。
22、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玉龙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宋军平,联系电话:18386305966。
2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中水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张家瑜,联系电话:18468153642。
24、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黑土河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尚鹏,联系电话:13385575768。
25、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石门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马卫娟,联系电话:13595728660。
26、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龙街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赵龙,联系电话:15117661100。
27、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云贵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陈耀,联系电话:18386063376。
28、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兔街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黄启才,联系电话:13984766585。
29、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大街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管仕崇,联系电话:13595791511。
30、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雪山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蔡朝琴,联系电话:18230934613。
31、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羊街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李江福,联系电话:13329673983。
32、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小海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徐磊,联系电话:13708571931。
3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双龙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朱鸿,联系电话:18685341017。
34、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盐仓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杨林松,联系电话:18798394894。
35、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板底分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崔同堂,联系电话:18285781281。
特此公告
威宁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9月14日
来源: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张 捷 ▏责编:李云侠 ▏编审:何 欢
终审:叶启伟 ▏监制:马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