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己的照片粘贴到捡来的驾驶证上
感觉自己“天衣无缝”
结果还是被梧州公安交警一眼识破
驾驶员本想“偷梁换柱”却迎来了法律的严惩
2024年9月6日,邹某因妨碍安全驾驶被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执勤民警在国道207线3715公里100米处查获。
民警在检查邹某出示的驾驶证时发现其驾驶证存在明显异样,邹某在接受检查、询问期间多次逃避民警提出的问题,并不愿供述对自己的身份信息。通过人脸识别比对核实,邹某与驾驶证信息不相符,再进一步核查发现邹某因交通违法行为于2021年被桂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2024年9月13日,机动大队传唤邹某到场接受调查,根据邹某交代,在2024年6月份左右,自己在梧州南站附近捡到黎某的驾驶证(A2牌照),为了可以继续从事运输行业驾驶员工作,便将黎某驾驶证内的照片取下,把自己照片贴上去,变造了一张带有自己照片的A2的驾驶证,“持证”继续从事运输工作。
随后,民警对邹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邹某多项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
梧州公安交警温馨提醒
广大驾驶人
驾车上道路行驶
一定要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
不要存在一丝一毫的
侥幸心理
切勿让“小聪明”误了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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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李国民 孟远航
编 辑:石桂晖
校 对:杨 珊
文 字:黎皓正、钟嘉宁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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