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陈彦霏

9月18日,山西怀仁市云东中学一名高中生因晚上11点后上厕所,被学校定性为重大违纪,并要求学生自费打印1000份检讨书分发至各班,引发了广泛关注。

对此,校方称处罚依据是该校学生管理手册。

管理手册规定晚上10点45分熄灯后至晚上11点40分间,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上厕所。当地教育局介入调查后,认定校方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不合理的问题,要求学校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并对该校管理制度进行优化调整。

晚上如厕本是正常的生理需求,学校却简单粗暴地明令禁止,并上升到违纪程度,更简单粗暴地让涉事学生自费打印检讨分发。“校规”忽视的是学生基本生理需求,学校大做文章处罚,又置学生心理上的自尊于不顾,如此“教育”,只怕效果大打折扣,甚至适得其反。

其实,此类奇葩“校规”并非个案。2023年9月,广东阳江一学校也曾被曝出学校规定,学生上厕所需要带“洗手间通行证”。一系列粗暴式管理的背后,究其根本,反映出学校对教育初衷理解的偏差。

教育二字,意为“教书育人”。“教书”需要良好的秩序和规则,学生的成绩也直观反映在纸面上,学校重视无可厚非。“育人”则更多体现在潜移默化对人的品性和价值观的影响,短时间难以看出。如果只重“教书”,忽视“育人”,教育则很可能成为学生成长的枷锁,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由此可见,一所学校,只有真正理解教育的初衷,同等重视“教书”“育人”,才能真正做到正视学生的正常需求,避免奇葩“校规”出现,让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