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公安局
关于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的
通 告
为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切实保障我县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全力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推动我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即日起灵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无证照生产经营肉类产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相关产业链条生产经营违法犯罪线索。
(二)在禽畜、河鲜等肉制品中使用“瘦肉精”、亚硝酸盐、硼砂,以及违规使用抗生素、激素等药品及其化合物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在肉类产品中注水、注药或注入其它物质的违法犯罪线索。
(四)收购、生产、加工、销售、使用来源不明或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五)以其它畜禽产品假冒牛羊肉等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可通过当面、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
(二)举报内容要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涉嫌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实。
(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恶意举报,不得造谣生事。
三、举报方式
举报地址:灵台县西城区西城大道158号灵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联系方式:翟警官15009338661
边警官15193349415
灵台县公安局
2024年9月18日
来源:灵台公安
出品: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刘 杨
编审:马文军
审核:杨彦东 王小涛
法律顾问:甘肃陇升律师事务所 13830341604
投稿邮箱 ltxrmtzx_bf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