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使命,“喝多了”永远不是撒泼的理由,藐视法律,挑衅民警执法权威,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近日,桐柏公安对一起酒后驾车并阻碍交警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给予了严厉打击,捍卫了法律的权威。

9月10日22时许,桐柏县公安局毛集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在毛集镇某路口,有人醉酒后阻碍交警执行职务。接指令后,值班民警快速赶至现场,发现一男子正和执法交警对峙。民警立即对该男子的行为予以制止,并现场展开调查。原来,该男子沈某,61岁,毛集镇某村人,当晚21时40分许,其在朋友家喝酒后,驾驶车辆载着自己的爱人和未成年人的孙子回家,在行驶到该路口时,被正在开展酒驾查处的交警拦停,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呼气酒精含量为8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交警告知其相关结果后,沈某拒不配合交警的后续执法,将一名交警绊倒在地,致使该民警腿部、臂部受伤,在被民警控制后,沈某仍对执法民警进行言语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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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控制现场局面后,毛集派出所民警遂依法将沈某带至公安执法办案中心配合进一步调查。在确凿的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证据面前,沈某对自己醉酒后驾驶、妨碍交警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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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沈某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桐柏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相关规定,对其处以治安拘留8日,并处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醉酒驾驶的相关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另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警察执法在前,公民存疑置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请人民群众给予充分的理解和配合。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刘振伟 肖书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