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7日,某男士在仪征市刘集镇刘联大道临30号乐民苑家中使用手机上网时,添加一陌生人为微信好友,后对方以刷单返利为由,通过微信、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向对方汇款61705元,损失61705 元。
民警提醒 不听 不信 不转账
1.不要轻信网络上“高佣金”、“先垫付”等兼职刷单信息,千万别被高额的报酬迷惑。
2.不要轻易点击或扫描陌生人发来的网页链接和二维码,保护好个人信息。
3.如不幸被骗,请保存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及时到公安机关或拨打110。千万不能抱侥幸心理相信骗子的退款承诺,以免遭遇连环骗局,扩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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