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专项整治行动

持续开展中

钦州公安交警通过

视频查缉夜间巡查线索倒查等方式

锁定重点人员和重点时段、路段

持续严厉打击

各项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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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部分案例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规范文明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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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曝光

货车非法加装强光灯,太刺眼!

9月10日晚22时许,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钦北区青塘镇开展夏季整治行动。

22时18分许,一辆蓝色轻型仓栅式货车在临近检查点时,其车头前保险杠中间的强光灯十分耀眼,执勤民警在前方看过去只见眼前白茫茫的一片,视线严重受到了干扰,随即执勤民警将车辆拦下进行检查。

询问中,驾驶人称由于自己经常夜间出车,为了贪图方便,让自己行车时的视线更加明亮才加装上去的,执勤民警让驾驶人下车亲自体验了一下自己私自加装的灯光,驾驶人也表示十分刺眼,根本看不清,确实很危险,同时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最后,执勤民警要求驾驶人现场将私自加装的灯光进行拆除,现场整改恢复原状,并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后依法对其非法加装灯光的违法行为处于罚款200元的处罚。

皮卡遇交警不走寻常路,原来是

9月10日晚22时许,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钦北区青塘镇开展夏季整治行动。

22时24分许,一辆银色皮卡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向左打方向,往旁边的居民楼巷子驶去,但由于该巷子前方已经没有路,驾驶人被迫将车停下,执勤民警见该车行迹可疑,便立即上前查看情况,经执勤民警现场采取呼气式酒精检测对驾驶人廖某进行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4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勤民警依法对廖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3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法律链接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醉驾 危害极大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几率
为正常状态下的16倍

1

饮酒后易困倦,易出现走神打瞌睡等情况。

2

饮酒后触觉降低,无法正常控制刹车及方向盘。

3

饮酒后视线模糊,难以及时发现意外情况、危险隐患。

4

饮酒后反应迟钝,对各项驾驶操作以及在应急避险时反应滞后、迟缓。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夏季行动持续进行中!

钦州公安交警将持续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为群众夏季平安出行

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交警三大队

编辑:冯俊宝

审核:覃成朝

终审:李友东

钦州交管热线

举报和信号灯故障报送电话:0777—2883009

举报邮箱:jjxck2007@126.com

投诉电话:0777—2800829

车管业务咨询电话:0777—2817788

事故处理咨询电话:0777—2829088

秩序业务咨询电话:0777—2836386

一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2810407

二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2392226

三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2834696

四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2828815

五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3888750

浦北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8213623

灵山大队大队长热线:0777—642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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