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国茂,布依族,中共党员。贵阳学院文化传媒学院二级教授,省管专家、国务院津贴专家。1982年贵州大学中文系毕业留校任教,1984年考入中央民族学院攻读民族学硕士学位,1987年到贵州民族出版社工作,先后任编辑、汉文编辑部主任、副总编。2004年6月调任贵州民族报社社长、总编辑。2006年调贵阳学院,先后任贵阳学院中文系总支书记、阳明学与地方文化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曾任贵州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现任贵州省布依学会副会长、贵州省民族文化学会副会长、贵阳市布依学研究会会长等职。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2项,公开出版专著7部,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多项成果荣获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摘要:汉式家谱于明代在贵州少数民族土司中出现,清雍正至民国年间在贵州少数民族中基本普及,形成一种文化现象。汉式家谱在贵州少数民族中的出现和发展演变,是统治者倡导和推动、土司率先示范,专业谱匠参与的结果,既是对国家层面社会治理和族际整合意图的践行,也反映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少数民族中的汉式家谱是一种外在压力下的家族历史和身份建构,因此其中叙述的历史存在诸多疑点,导致历史价值的减弱,但这种“建构”的过程和结果加强了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文化认同,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华民族共同文化的形成过程,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加强对家谱编修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引导,避免家谱编修中的各种弊端,将极大地发挥家谱的历史价值和学术价值,更有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关键词:贵州少数民族;汉式家谱;文化现象
所谓汉式家谱,就是汉族中流行的用来记录家族世系的一种文本形式。贵州是多民族省份,有17个世居少数民族,各民族都有自己独具特色的传统文化。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随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汉式家谱逐渐在各少数民族中广泛流行,成了一种文化现象,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华民族共同文化形成的历史。学术界从不同角度对贵州少数民族一些家族的汉式家谱进行研究,发表了一些成果,但从总体上对少数民族中普遍流行汉式家谱这一文化现象还缺乏较深入的研究。笔者不揣谫陋,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对这一文化现象进行分析探讨,力图对中华民族共同文化的形成历史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
01贵州少数民族中汉式家谱的兴起与发展演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许多民族工作者在进行民族调查时,发现很多民族都有本民族传统的记录家族世系的家谱文本形态,主要以口耳相传的方式传承。在这些口传家谱中,有一种称之为“父子连名”的家谱比较特殊。所谓父子连名家谱,即父亲名字之后一两个字是儿子名字的前一两个字。这种父子连名的家族世系,比较易于背诵,贵州的彝族和苗族等少数民族中,都有这种世系传承模式。一般的家族成员都能背出几十代的祖先世系。
在一些不使用父子连名家谱的民族中,有的由巫师掌握,有的是用韵文体形式对家族世系进行记录和传承。从布依族史诗《安王与祖王》可以管中窥豹,了解这类世系传承模式。布依族《安王与祖王》一般由祭司布摩在仪式上诵读。有多个版本,一些情节内容较为完整的版本都有关于安王家族世系的追溯。《安王与祖王》是布依族史诗典籍,有虚构的成分,但文学作品是社会现实的反映。根据《安王与祖王》的情况推测,布依族家谱最初的形式,应该是以韵文的形式传承的、以讲述故事的方式、主要排列世序顺序的文本形式。由于音韵和谐,朗朗上口,比较容易记忆。
汉氏家谱的基础是汉姓。汉姓是汉族在历史上形成的标志家族和个体身份的符号。贵州少数民族汉姓早在秦汉就已出现,但明代后随着学校的开设才逐渐增多,清代雍正以后基本普及。随着汉姓在少数民族中流行和普及,汉族中流行的世系传承模式——汉式家谱也逐渐被各少数民族仿效,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文化现象。
资料表明,明代贵州一些土司家族就出现了汉式家谱。彝族《安氏家传》系贵州宣慰使安贵荣所修,由国子监祭酒周洪谟作序。该书记述了水西安氏自济济火以来千余年的历史。其中对济济火“赞武侯以平南夷,擒纵孟获”;普贵“宋开宝间纳土归附,赐王爵,以镇一方”;阿那“授玉珠虎符,照勇大将军,顺元路总管”;阿画“升顺元八番等处军民宣慰使、加龙虎大将军”“赐名帖木儿卜花”;霭翠“授土官宣慰使”;奢香“度本司地方道路,开设十一驿”;安的“承继祖业,抚理地方,其后子孙遂以安为姓”;安陇富“晓字义,事母孝,持家以俭,爱民如子,尝恶其土俗鄙陋,欲变之,又纂司志,修家谱”;安观“凡居室、器物、衣服、饮食、婚姻、丧葬、取众待宾、攘灾捍患之事,颇依华夏之礼”;安贵荣“好读书史,通大义,设庠序以明礼义”,一一叙述。其后,黎宇又撰《续安氏家传》。记述了由安贵荣至安万铨的历史。播州《杨氏家传》为翰林学士宋濂所撰,记播州杨氏自宋南渡起,至元仁宗朝杨汉英止。又有罗仪廷撰《罗氏族谱》,记述其鼻祖罗荣随杨端入贵州以来数百年的历史。《贵州宋氏世谱》为贵州宣慰司同知宋德所修,詹事、泰和王直作序[1]。
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贵州土司编修家谱肇始于明代,到了清代基本上普及。而少数民族普通民众家族汉姓的大量出现直至普及,并在此基础上出现汉式家谱,是清雍正以后的现象。清雍正年间,封建王朝强力推行“改土归流”,在少数民族中实施“编户齐民”,为没有汉姓的少数民族家族“代为立姓”,使用汉姓以后,汉式家谱才逐渐在少数民族普通百姓中出现,民国年间基本普及。
新中国成立后,学校教育有了很大发展,但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才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因此,到了20世纪70年代,贵州少数民族中很多未上过学的人都没有书名。在很多统计名单或其他资料中,仍可看到用传统命名方式命名的人名。比较典型的如罗甸县布依族著名女歌手黄米石念,民族文化工作者杨路塔、王正荣、王周易1979年对她进行了民歌采录,其中抒情长诗《月亮歌》经翻译整理后收入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艺研究室、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贵州分会编印的《民间文学资料》第四十五集(布依族谷歌叙事诗情歌)专集中。黄米石念这一人名的命名方式就是布依族在使用汉姓但没有取书名的情况下的一种命名方式。其中“黄”是其家族汉姓,“米”(或写作“乜”)是“母亲”之意,“石念”是其长子或长女的名字。这种状况表明,汉式家谱虽然在少数民族民间基本普及,但由于学校教育的相对滞后限制了排字辈汉式家谱这一文化元素在少数民族中的全面应用。
少数民族家谱的编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20世纪70年代,处于相对沉寂的状态。原因是家谱文化在那时被认为是“四旧”之一,无论是家谱中宣扬的儒家文化还是家谱代表的宗族文化都被认定为封建文化糟粕,都是被批判的对象。
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社会对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视和民众经济条件的改善,贵州民间修谱、续谱的热情重新出现并持续高涨。国家有关部门对家谱的搜集和研究也高度重视。1984年11月20日,国家档案局、教育部、文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协助编好<中国家谱综合名录>的通知》,文件指出:“家谱是我国宝贵文化遗产中待发掘的一部分,蕴藏着大量的有关人口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经济史、人物传记、宗族制度以及地方史的资料,它不仅对开展学术研究有重要价值,而且对当前某些工作也起着很大作用。”鉴于家谱资料的分散,没有专门目录,不仅不利于对家谱的研究,也与国外学者和机构对中国家谱不遗余力的搜集、研究不相称,国家档案局二处、南开大学历史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图书馆等单位联合准备编一本《中国家谱综合目录》,要求全国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协助编好这部书。2001年2月7日,文化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协助编好<中国家谱总目>的通知》,“通知”指出:“经过十余年的努力,《中国家谱综合目录》于1997年由中华书局正式出版,对家谱整理工作和提供学术研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时由于受种种客观条件限制,尚有大量家谱未能收入,特别是大量收藏于海外的中国家谱未能收人。”2001年6月,由中国国家图书馆主办的中文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合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中国、新加坡、美国、荷兰等国家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的42家中文图书馆及中文资料收藏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就推动全球中文文献资源共建共享问题进行了研究与协调,并决定由上海图书馆主持编纂《中国家谱总目》。这是《中国家谱综合目录》编撰工作的继续与发展,它将大量增加收藏于海外的中国家谱,同时扩大收录范围并增加著录项目。这些文件的发布,对民间修谱的热情无疑是一种鼓励。贵州少数民族民间兴起了修谱、续谱的热潮。从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到进入新世纪后的20余年来,是贵州少数民族编修家谱的高潮期。据《贵州黄平王家牌宗谱》记载,该谱于1947年酝酿编修,但未实现,1993年3月,一些家族内的热心人发起编修家谱,几经修订,于2005年完成。该宗谱中除了编入孙中山、毛泽东、周恩来、李政道等伟人、名人对族谱的论述外,还把国家档案馆、教育部和文化部的这个《通知》收编入宗谱书中。2022年编印成书的《贵州蒙氏族谱》把1984年国家档案局、教育部、文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协助编好<中国家谱综合名录>的通知》和2001年2月7日文化部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协助编好<中国家谱总目>的通知》都收录进谱书中,足见这些文件对民间修谱产生的影响。
由于社会文化环境的改变,20世纪80年代以后,贵州少数民族汉式家谱编撰和续修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首先是书籍文本形态的大量出现。贵州少数民族汉式家谱虽然到民国年间就已经普及,以书籍文本和口传文本两种形态传承,但因学校教育落后,少数民族中读书识汉字者很少,因此书籍形态的家谱文本较少,大多是以口耳相传的形式传承的。这种口传的家谱文本,一般由“入黔始祖”(或“入黔始迁祖”)的籍贯、“入黔始祖”入黔缘由、兄弟数量和分布情况以及字辈诗等要素构成。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家族长老和热心人士的组织下,家族中具有一定写作能力水平的文化人担负起编撰家谱的责任。在他们的努力下,原先的口传文本家谱转变成书籍文本家谱。班邦贵在《中华班姓大族谱·扶风堂》(贵州分册)序三中有一段话,其实在贵州少数民族中有一定代表性:“吾族入黔几百年,至今没有一本完整的族谱,只有先祖们口传家谱和一些支系小谱,而且记载的方式方法,时代起止都不尽完整,断断续续……当务之急,就是要唤醒族人对这个问题严重后果的认识,积极性起来,抢救、搜集、整理贵州班氏历史文化资料,编印族谱,供族人寻根问祖,查找支脉,流传后辈……”①
其次是跨血缘宗族、跨地域、跨民族的会通谱、统宗谱出现。《中华班姓大族谱》就是一部以省分卷的全国性统宗谱。贵州分卷(2018年12月编印)对贵州32个县及自治县,包含了布依、苗、汉等民族的班姓家谱进行了统编。该谱鉴于各班姓支脉字派的不统一,新拟了20字字辈诗,规定各支从第79世开始统一使用。2022年编印的《贵州蒙氏族谱》也是一部包含了贵州全境布依、苗、水、汉等民族的统宗谱。
再次,在很多家族坚持口传家谱的传说内容,通过查找姓氏资料,或积极与外省同姓联系,寻找资料充实本家族口传家谱薄弱环节和不足部分,编修书籍文本家谱的同时,也有部分家族家谱编修人员根据近几十年民族史学界的研究成果,对本家族历史传说的自相矛盾或材料的乖谬进行了质疑,对家族历史来源进行了反思。关岭自治县法那一带有一支罗姓布依族,原家谱说:“明洪武年间,调北征南,至江西征集兵源,赴黔遏制‘蛮军’。三公之父生育六子,按征兵之法,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六丁抽三;长子至三子适征年龄,被征集充军赴黔平叛。平息后,长子遂于边远山区晴隆县上归目定居;次子罗二公于关岭县沙营果嘎大寨定居;三子罗三公于安顺属里杨箐养马寨居住。历年后迁法那,时斯地僻人。排行第三,称阿三。”这支罗姓布依族后裔罗吉万参加了新谱的编撰,对这一说法,他在其宗谱的《溯源》中进行了质疑:罗姓“定居法那,繁衍生息,迄今传到第十四代。按照25—30年为一代计算,那么从始祖阿三公到现在,也就是400多年的历史;而明洪武‘调北征南’的时间是1368年,至今已600多年,显然无法吻合。其次,关于‘三公是被抽丁抽来’的说法,也存在问题:因为明朝是不兴招兵的,实行的是‘世制兵役’,也就是由朝廷硬性划定相应的民户为‘军广’,世代沿袭当兵为将……”“本宗罗氏的‘江西来’说,和贵州各地的罗氏家族一样,源于史上威名显赫的‘豫章郡望’和‘豫章堂号’……这当中就有一个无法解开的谜团:假如先祖真是‘豫章郡望’的罗氏之后,却为什么连字辈都没有,只能用排行(包括归目和果废的阿大公、阿二公)来命名呢?”②望谟县上院布依族王氏族谱编撰者之一的王正直也在该家族族谱的《后记》中,对其家族旧谱中关于祖上从江西吉安府“猪市巷”来的说法进行了否定:“受‘江西来源说’‘浙江来源说’的影响,父亲在拟写先辈碑文时,曾写到‘溯我祖源起江西吉安府,洪武征南,创业广西归乐,后衍于王母’,认为我族自‘江西吉安府猪市巷’迁至广西、后定居于望谟。虽一世祖王忠保之前由何处迁来,已无从可考,但……我族应为南方土著民族……从布依族古籍、摩经及丧葬习俗中可以发现,布依族的经书上明确记述祖宗在‘矩州’,唱摩叫亡灵回去这个祖宗所在地,而‘矩州’是唐朝时期对贵州的称呼,可见,在宋朝狄青征侬智高之前、明朝调北填南之前,我们的祖先就已生活在南方,是南方的土著民族而非外地迁入的汉人。”③诸如此类的质疑声音,在20世纪80年代后编撰的家谱中不乏其例。
02 贵州少数民族汉式家谱文化现象兴起的主要原因
贵州少数民族中汉式家谱文化现象的兴起,原因大致有三个方面。
首先是明清时期国家层面的倡导和推动。明代,王朝通过推行儒家文化对少数民族进行教化。而实施教化的途径,除了兴办学校,还通过编修家谱这一途径。从汉族家谱的发展演变看,宋代开始,编修家谱的宗旨就由以前的“别选举、定婚姻、明贵贱”这一社会功能转为“尊祖、敬宗、收族”的道德教化功能。欧阳修、苏洵就主张通过编修家谱对族人进行“尊尊亲亲之道”的伦理教育。到了明代,则演变成了以朱熹倡导的“三纲五常”作为编修家谱的指导思想[2]。朱元璋亲自发布“圣谕六言”:“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并在各地宣传,要求人民遵守。这一举措率先在汉族中得到贯彻,表现之一就是这些“圣谕”在明代的家谱中大多能够看到。
到了清代,康熙效仿古代帝王“尚德化刑,化民为俗”的治国理念,以儒学思想教育全国臣民,于康熙九年(1670年)十月向全国颁布了《上谕十六条》“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制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等。之后,很多家族也把这十六条写进了家谱,对族人进行教育。雍正传承和发展了康熙“上谕十六条”的精神,不仅对“上谕十六条”逐条进行了阐发,而且在对“笃宗族以昭雍睦”条所作的解释中,明确提出“修族谱以联疏远”的要求,倡导民间编修家谱。
其次是土司的率先垂范。这并非出于土司的自觉,而是王朝对土司管理模式的转变。明以前,封建王朝对土司的承袭不加干预。到了明代,王朝在对土司的管理中,明确把土司子女是否接受过入学教育作为能否继位的条件,而且把土司的家族来源作为考核的条件之一。《明会典》卷八说:“土官承袭,务要吏部验封司委官体勘,别无争袭之人,明白取具宗支图本,具官吏人等结状,呈部具奏,照例承袭。”《蛮司合志》(卷三)载,嘉靖元年,贵州巡抚汤沐上《治苗三议》,其中一条就是“预定土笈。夫土笈不明,则争夺所由起也,今土舍传接应如军职贴黄例,各于岁终上其世系履历及有无嗣子于布政使司,又上其笈于部,而起送袭替可按笈定参议。”鉴于明代土司制度日臻完备,承袭须“明白取具宗支图本”“上其世系履历”,故各土司纷纷追述往事,编纂家史,于是,种种传说附会,应运而生[3]。
到了清代顺治年间,明确把家世作为土司继位的考核内容之一。清代总结了明代土司制度的流弊,认为“土司之乱,起于承袭”。于是强调预制土官、承袭有序和印信号纸之法。所谓预制土官,就是令土司事先呈报宗支图谱,以杜争袭、冒袭之事发生。顺治十六年(1659年)五月,贵州巡抚赵廷臣疏奏:要管理好土司,“莫如豫制土官。夫土舍私相传接,支系不明,争夺由起,遂致酿成变乱。今后每遇岁终,土官各上其世系履历及有无嗣子,开报布政司。三年当入觐、则豫上其籍于部。其起送袭替时,有争论奏,扰者,按籍立办。斯方灸厩明,而衅端豫杜矣。”[4]雍正皇帝在阐释康熙《圣谕广训十六条》的“笃宗族以昭雍睦”条中说:“立家庙以荐蒸尝,设家塾以课子弟,置义田以赡贫乏,修族谱以联疏远。”这里明确提出要求把修家谱作为贯彻落实皇帝“圣谕”的具体措施。这些因素导致土司率先在少数民族中兴起修家谱的先例。
三是修谱专业人士的出现。清雍正年间以后,在清王朝的推动和土司及社会上层的带动下,形成了一种重视修谱的社会风气,受其影响,获得了汉姓的少数民族普通百姓逐渐产生对本家族追根溯源的需求。随着这种需求的增长,从清代到民国年间,社会上出现了专为百姓修家谱的“谱匠”。他们为每个家族编创字辈诗,用编好的故事模板解释每个家族的来源。由于明代实施“调北征南”“调北填南”政策,很多外地汉族军民迁徙到贵州,其中很多来自江西。因此很多家族就有了来自江西的说法。贵州少数民族有很多流传广泛的地名,比如“猪市巷”“朱市巷”“珠市巷”“猪市坝”,此外还有“豆芽街”等等,都留下了谱匠将统一模板用于不同家族的痕迹。龙泽江在《“王化”背景下族谱编撰与身份建构》中对清水江流域各民族家谱中这些地名进行研究时发现,这些地名是来自江西泰和县或丰城市,还有的说法是来自福建福州府。但他提供了一个情况:“当代有些宗族重修家谱时,曾派人到江西泰和县或丰城市等地寻找猪市巷,但都以失败告终。”[5]
03 贵州少数民族汉式家谱的主要特点
贵州少数民族中的汉式家谱具有几个显著的特点:
一是普遍性。不只是历史上的土司和社会上层后裔家族和大家族有家谱,很多普通家族也有家谱。
二是大多把本家族说成是从外省迁来。其中相当一部分与平定“苗乱”相关,“入黔始祖”要么是指挥军队的军官,要么是随军进入贵州的军人。而比例最高的又是明洪武年间因“调北征南”而来。锦屏亮寨苗族龙氏家族家谱记载,其始祖龙政忠,湖南会同岩壁人,洪武四年,其随明朝大军入黔平蛮,从征白岩塘铜关铁寨等处有功,被授“承直郎并亮寨蛮夷长官司正长官”之职,由此定居于亮司。天柱县三门塘侗族《刘氏族谱》说,其祖先昭勇将军刘名旺,原籍山东临清县枣林村人,明初随朱元璋南征北讨,屡建奇功。明建文四年(1402年),被皇上封为永清左卫指挥使等职,坐镇现贵州锦屏铜鼓。明永乐八年(1410年)再诰封为“昭勇将军”。望谟布依族王氏土目家谱说,王氏始祖凤若公,籍隶浙江绍兴府余姚县杏花村,仁宗朝荆湖都指挥使,于皇佑四年(1052年)随狄青襄公征广源侬智高有功,授龙虎将军,定居于北盘江流域。罗甸布依族黄氏土目家谱说该家族“肇基江夏,裕起洪都”,原籍系江西南昌府丰城县三坊二十九都四图河塘黄家村居住。从宋至明的400多年间,其祖先遵从中央王朝的调遣,征战辽西、粤西、黔中,最后定居贵州,等等。
不仅来自外省,而且很多家族的家谱都把源头与中国历史上同姓的某个显赫名人联系起来。如韦姓把韩信视为祖先,传说韩姓为避免被追杀,把韩字拆开,以该字中的“韦”称韦姓。刘姓把族源追溯到刘邦,班姓则把族源追溯到班固,岑姓把族源追溯到岑彭,而余姓则把入黔始祖追溯到铁木真后裔,如此等等。有的家族则把入黔始祖与明代“调北征南”时以及在贵州任职的某位高官或名人联系起来,比如一些郭姓把入黔始祖追溯到郭子章,顾姓把入黔始祖追溯到顾成等等。
部分家谱反映明王朝“调北填南”被迫从江西等地来到贵州,甚至用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行为习惯来进行解释。比如一些民族民间解释走路喜欢背手的习惯时,都说是明王朝“调北填南”时被强迫用绳索反绑双手押送到贵州,因此形成了日常走路背手的习惯。一些家族则追溯入黔始祖如何以工匠身份迁入贵州后的家族繁衍历史。如在黄平县《贵州黄平王家牌王氏家谱》中,记载了该家族入黔始祖“于洪武开辟贵州后随父由江西来到黄平旧州,开坊以铸铧为业”,在贵州繁衍发展的历史。
三是贵州少数民族汉式家谱中,很多都体现了儒家文化精神。贵州少数民族汉式家谱的出现和普及,与明清封建王朝实施对少数民族的教化有关,其表现形式,一种是把皇上的“上谕”“圣谕”的主要内容或主要精神写进家谱,作为“家训”的内容。典型的如罗甸布依族黄姓土司的《黄氏宗谱》中提出了《祖训八条》“敦孝悌以尽人伦”“笃宗族以昭亲睦”“正男女以杜蒸淫”“勤农桑以足衣食”“设家塾以训子弟”“修祖祠以荐蒸尝”“保人民以固土地”等。这与康熙、雍正的“圣谕”如出一辙。另一种是很多家族在字辈诗中体现儒家文化精神。比如布依族周姓一支中的家谱字辈诗中就有“文朝应仕国,正义洪忠孝”这样的句子,反映了儒家家国情怀与忠孝思想。清镇市新店镇韦家寨韦氏字辈诗:“世礼邦德大,朝忠明正发。家兴光华远,国盛永安康。志成学建启,景秀继贤芳。”这首字辈诗中的“德”“忠”两字体现了儒家思想,而“家兴”“国盛”则寄托了对家、国兴旺发达的美好愿望。总之,贵州少数民族汉式家谱中诸如“德”“仁”“忠”“孝”“义”之类体现儒家文化精神的词很普遍。
四是大多数家族字辈诗使用到当代多在10个左右。如黄平王家牌王氏字辈排序:凡百兴顺,绍启文仁,元登朝廷”目前用到元、登、朝几个字辈。笔者家族分布于黔西南州贞丰、兴仁、晴隆、普安以及六盘水市盘州、安顺市关岭等地,字辈诗二十个字:永志光明德,文朝应仕国,正义洪忠孝,天启上元格。笔者字辈正好在字辈诗第十个。清镇市王二寨郭氏字辈诗:益应朝文登,如锦章书发,国际恩光后,德道大荣华。清镇市布依学会原会长郭书祥,其姓名中的字辈处于字辈诗中的第九个。布依族著名作家罗吉万家族字辈诗:永有正朝廷,国安顺天星;吉(積)光流路远,万世大家生。罗吉万姓名字辈是第十一个。镇宁嘎约杨氏布依族家谱字辈诗:天文应起芳,若春芝家邦,宏光祖盛世,梅兰儒秀享。镇宁县布依学会会长杨芝斌姓名字辈为第八个。清镇姚家寨姚姓字辈分为老字辈和新增字辈,老字辈为:登德起元正,廷文时运兴,宏儒光世永,玉顺转朝恩。新增字辈为:江迹留进黔,守业功勋显,维学明清善,祖武举贤良,传述忠有道,继承长久远,通达曲纲常,万代保华章。姚兴弟据传是姚姓第10代孙,他2013年80岁时撰写姚氏家谱。按其家族的老字辈,姚兴弟的字辈处于第十位。
如果按25年一代计算,很多家族存在这一现象说明很多家族开始使用字辈诗编排的顺序取名,大约在200—300年前,正好是清代道光到雍正年间,充分说明贵州少数民族家谱是雍正皇帝强力推行“改土归流”,实施“编户齐民”,为没有汉姓的少数民族“代为立姓”后才开始大量出现的。
04 对贵州少数民族汉式家谱现象的思考
家谱被认为与地方志等文献一样,具有多方面的价值。但汉族家谱编修中的攀附、编造等现象,一直受人诟病。这种现象在少数民族家谱编写中同样存在。惠水县布依族学者罗朝宽,专门研究民族史,曾对该家族家谱与遵义汉族罗姓家谱进行比较后发现,惠水罗姓家族的家谱通过“移花接木”的手法,把遵义汉族罗姓家谱中的内容嫁接进来①。龙泽江在《“王化”背景下的族谱编撰与身份建构》中提到清水江流域苗、侗等民族中很多家谱中都有“朱市巷”“珠市巷”“猪市巷”“猪市坝”等祖居地地名,其实在全省各地都有。而有些宗族重修家谱时派人到江西泰和县或丰城市等地寻找“猪市巷”以失败而告终,说明了这些地名都是杜撰的。此外,就目前掌握的资料看,按照字辈诗排序在十辈左右(200—300年),时间上就与各家族有关明洪武时期进入贵州的说法有很大误差。根据汉文献、贵州少数民族文献的记载和考古发掘,很多少数民族在明代以前就已居住在贵州。不排除有的家族确系外省迁入,但家谱中普遍传说明代从外省迁入,显然不符合历史事实。因此,这些家谱的历史价值是需要打折扣的。具体到每个家谱反映的历史是否真实,需要结合各种文献、考古资料、民俗等综合考证。
贵州少数民族的汉式家谱中有一个普遍现象,就是都传说祖先来自外省(来自江西的说法占比更高),而这个“外省”并没有与这些家谱主人相同的世居民族。有的家谱的远祖甚至与汉族的祖先完全相同。用王明珂的理论来解释,这种族群变迁最常发生在移民环境中。这个环境为土著与移入者提供了结构性失忆的条件。土著通过上一代不对下一代提起本族群的过去历史来遗忘本族群原来的历史,并以寻根来发现或创造新的集体记忆。“在此情景下,个人、家庭或人群可以摆脱不利于自己的族群认同,以一种较为平等的身份参与当地社会”[6]。
这种解释当然有一定道理,但从贵州少数民族汉式家谱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来看,这种“建构”的情形主要发生在土司和接受了儒家文化的精英阶层,而且可能并非一种主动的自觉的行为,而是对一种外在压力反应的结果。贵州建省后,明王朝进一步加强了对贵州的统治,通过软硬两手着力于社会治理和族际整合。硬的一手是在贵州屯兵,对反抗者进行镇压。软的一手是兴办儒学学校,对少数民族进行教化,首先要求土司子弟必须入学接受儒家文化教育,并通过审核家世(家谱)对土司承袭进行“预制”。这一手段到了清朝更加严格。在这一治理模式下,土司为了自身政治利益不得不“建构”家族历史。而儒家文化的“华夷之辨”,则使接受了儒家文化价值观的土司以及其他社会阶层的家族成员对自己的“蛮夷”身份感到自卑,产生了一种想要改变“蛮夷”身份的意识。同时,在利益驱使下必然会在编撰家谱时利用汉族历史文化资源“建构”家族历史的情况。这类家谱,都把入黔始祖“征蛮”或“平苗乱”等说成从外省进入贵州的原因,以凸显家族的非“苗蛮”身份。
在普通民众中,这种家族历史的“建构”完全是一种被动接受的结果。首先是他们没有土司那样的政治利益面临威胁的忧虑,其次是没有“建构”新的家族历史的基本条件(懂汉语识汉字)。在明清两代甚至民国年间,贵州少数民族中的普通百姓,绝大多数不识汉字,反映在家谱中,就是普通民众的家谱多为口传,内容相对简单,也没有专门强调本家族非“苗蛮”身份的内容。在20世纪80年代后编修的家谱中,随着人们文化知识和民族知识的提高,在了解到祖居地并无现在自己所属的民族时,虽然有一些家谱对本家族的民族成分进行了一些“合理化”解释,大致分为“汉父夷母”(到贵州后娶少数民族女性而改变民族成分)说和“夷化”(进入贵州后被少数民族同化)两种说法,但很多家谱没有刻意对此进行说明,在这些家族看来,在祖居地时,祖先就是现在这个民族。
虽然并非所有家谱都是因为某种明确的目的而进行的“建构”,但从现实效果来看,少数民族中汉式家谱文化现象,在族际整合和增强各民族文化共同性方面,的确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同时,也反映了一些需要思考的问题。
首先,增进了各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和文化认同。无论是哪一种类型的家谱,都把祖居地说成是遥远的外省,无形中就把贵州跟外省联系起来,知道无论是哪个省,都是同属一个国家,无论是哪个民族,都同属一个国家的居民,都互有关联。从少数民族中对汉式家谱编修的热情看出,各民族都把这一项工作看成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不因民族不同而有什么差别。接受汉式家谱后,一些民族中传统的记录家族世系的方式基本上不再使用。少数民族汉式家谱现象实际上反映了少数民族对汉文化的认同。
其次,汉式家谱中注重的家训、家教和家风教育,也通过家谱的编修成为少数民族各家族进行家庭教育的教材。各民族中都有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汉式家谱进入各少数民族以后,汉族中的耕读传家、三纲五常、仁义礼智信等中华文化元素进入少数民族中,与本民族传统文化融合成了新的文化价值体系,增进了各民族精神文化和道德伦理文化的共同性。
再次,家族活动因家谱的编修变得更加频繁。近年来,由于各民族平等团结氛围的形成以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加深,统宗谱的编撰方法进入少数民族中,出现了跨地域、民族的同姓大型联宗活动,增进了各族同姓人员的联系。但带来的问题是,传统的家谱是记录同一个祖先繁衍下来的家族世系,但同姓不一定有血缘关系,家族成员因某种原因还可以改姓,因此不同姓不一定没有血缘关系。那么这种凡同姓就编统宗谱的意义何在?需要思考。
总之,贵州少数民族汉式家谱现象,是明清封建统治者进行社会治理和族际整合的产物,也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结果,已经成为贵州各民族共同的文化元素。通过汉式家谱这一文化现象,我们可以从一个侧面考察中华民族共同文化形成的过程,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具有重要意义。但贵州少数民族汉式家谱存在的史料失真、攀附等问题,以及家谱编撰出现的新现象,都是各方面需要关注和深入思考的。学界应给予必要的关注,并通过开展深入研究,为家谱编修实践提供理论参考,使家谱这一传统文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真正成为正史、地方志的有益补充,充分提高其学术价值和文献学价值。
来源:《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本转载仅供学术交流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敬请联系,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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