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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津南区法院准确把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效推进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社会支持联动机制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编织法治关爱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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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发“令”

呵护“少年的你”

“我妈妈生气的时候会拽着我骂,还打我。”在津南区法院民一庭受理的一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17岁的申请人洋洋(化名)与被申请人李某是母女关系,洋洋与妹妹一直随母亲李某生活。

在共同生活期间,李某因夫妻关系不和、婆媳关系不睦、洋洋的学业等情况,长时间向女儿洋洋宣泄不满,言语充满辱骂贬损之词。承办法官认为,申请人提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故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李某对申请人洋洋实施辱骂、殴打、威胁等家庭暴力行为。为督促李某正确履行家庭保护责任,帮助其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法院向李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于规定时间接受至少3次家庭教育指导。

津南区法院用足用好“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等机制,同时依托真实案例,向离婚案件当事人做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同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立审执高效联动

为生命亮起“绿灯”

“法官,救救我的孩子吧,我们已经来到天津,我的口袋里只剩下40多块钱……”电话一边传来小刚(化名)母亲焦急的声音。这是时隔1年多之后,承办法官国艳再一次接到小刚母亲的电话。

原告小刚今年17岁,本就因父母感情不和而成为单亲家庭中的孩子,而今又因为脑部疾病先后辗转多家医院就诊,严重时医院下发了病危通知书。这一次,小刚的母亲联系承办法官,准备向孩子父亲再次提起抚养费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前次抚养费判决后至今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

马上周末,承办法官立即启动津南区法院“立审执”绿色通道,联系法律援助律师确定立案时间,同时与立案庭沟通对接,为原告申请缓缴诉讼费,并与执行局沟通申请先予执行部分医疗费。随后,承办法官带着小刚一家忙前忙后跑手续,只为争分夺秒拿到“保命钱”。

“孩子遭了这么大的罪,心理和精神状态一直都不好。”原告母亲说出自己的另一个顾虑。考虑到小刚的心理和精神状况,承办法官联系到津南区妇联,在亲情关护室安排心理咨询师为小刚进行免费心理疏导。关护室的环境很温馨,通过和心理咨询师的沟通,小刚的情绪有了很大纾解,原本一脸愁容的脸上终于露出久违的笑容。

从立案、先予执行到审理、判决,在立审执高效联动、沟通对接的紧密配合下,短时间内将部分案款执行到位,解了原告一家的燃眉之急,仅用不到20天的时间解决纠纷,为孩子后续及时治疗赢得了宝贵时间。

津南区法院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三审合一”审判机制,由刑庭、民一庭、行政庭、立案庭分别确定专人或专门合议庭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完善家事审执团队建设。同时,成立家事特邀调解团队、家事速裁快审团队、家事繁案精审团队、家事执行团队,聘任家事调查员,积极利用亲情关护室等家事法庭阵地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作为天津市未成年人探望基地示范点,亲情关护室不仅为婚姻家庭矛盾中的各方提供了一个温情的“避风港”,也通过妇联、法院的力量维系了亲情纽带。

依法断好“家务事”

为爱发起“总动员”

14岁的晓明(化名)是个命途多舛的孩子。9岁时父母离婚后,晓明一直跟随父亲和爷爷、奶奶生活,但是父亲于2018年病逝,爷爷、奶奶也于2023年年初相继去世,只剩下母亲赵女士一个亲人。

“当初孩子是公婆坚持要生的,生完就抱走了,也没让我见过,我是因为家暴离的婚,自己一身病,要钱没钱,要地方住没地方住,还得养生病的老爹,我拿什么养他?我不要他!”在前3次的约谈调解中,赵女士明确表示无法抚养晓明。

赵女士的决绝如其所言。晓明曾多次到她工作地点找她,她都避而不见,孩子只得报警,几经三番在派出所过夜。经民政局出面,为晓明找了邻居代为照顾其生活起居。可这也不是长远之计,变更抚养的事情迫在眉睫。

如何“破局”,承办法官刘永振思来想去,想到运用津南区法院与妇联、教育、民政、公安、学校等部门联动合作建立的家庭教育指导常态化协作机制。该机制是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监护评估、司法救助、跟踪回访等为一体的服务模式。

于是,承办法官联合上述部门与赵女士会面,经过多方努力,事情终于出现转机。第四次约谈调解时,法官了解到,晓明的爷爷、奶奶在临终前留下两套房产,一套津南区91平方米的房子留给晓明,另一套河西区27平方米的房子留给了晓明的姑姑,算是给孩子有个保障。如果有地方住、生活条件好一些,赵女士有了安全感,是不是就有可能养孩子?在法官的极力劝导下,赵女士终于同意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以后抚养晓明。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赵女士要求将河西区的那套小房子过户给晓明,理由是学区并且距离工作地点近。面对赵女士的反复,晓明情绪激动,双方不欢而散。随后,法官给赵女士拨通了电话,对其进行耐心劝说。从现实法律到情感得失,法官的话让赵女士听进了心里,态度也发生了变化。

“妈妈!”在第七次会面时,晓明终于不再直呼赵女士姓名,赵女士也唤起了晓明的乳名,这让刘永振的心中感到宽慰。从执行立案到这一刻,已经过去了55天。他给当事人安排了7次会面,做调解、分房子,与公安、民政、妇联、公证处等部门多次协调,就是为了能让这对母子走到一起,让这份“迟到的母爱”来温暖孩子孤苦无依的心灵,照亮他未来成长的道路。

此外,津南区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主动融入社会基层治理,高度重视辖区内未成年人保护,选派12名法治副校长进驻各中小学校,并设立“法官工作站”。遇到涉校纠纷,会根据学生心理特点在调解中进行心理疏导、干预,坚决将纠纷化解在萌芽,防止诉讼对青少年造成的“衍生伤害”,将矛盾及时化解在“最前端”。

同时,综合运用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模拟法庭、旁听庭审等方式,开展常态化、“订单式”普法宣传,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来源:天津政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