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说好一起嫁入豪门做富太太。

闺蜜嫁给腹黑大少爷,我嫁给暖心小少爷。

婚礼当天,她却当着所有宾客的面背刺我。

痛批我是不要脸的拜金女,嫁入豪门只为钱。

“我和她可不一样,我们纯爱战神,不求富贵只求真心!”

说完,她直接带球跑路。

恋爱脑小少爷发了疯,满世界地找她。

二人成就了一段豪门纯爱佳话。

我被媒体和网民骂得昏天黑地,差点没挺过去。

一年后,敌蜜抱着个男婴趾高气昂回归豪门。

“请你把我的老公还给我,我怀里的可是沈家嫡长孙!”

稳坐继承人位置的大少爷抱着我的腰委屈巴巴:

“老婆大人,我怎么不记得我们在外面生过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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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着五米长的拖地裙摆,和身旁的闺蜜一起,在司仪的引导下走进前厅。

婚礼进行曲缓缓奏响,隔着朦胧的头纱,我似乎看见了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

我和闺蜜在孤儿院长大,阴差阳错被江城第一豪门选中,嫁给两位少爷。

还有十步,我和闺蜜就能成为阔太,过上每天数钱数到手软的幸福生活。

“啪!”

不知道谁切断了BGM,礼厅中央的巨大屏幕上,突然开始播放我和闺蜜的夜话视频。

视频里,我在闺蜜面前毫无形象地叉开腿坐着,左手辣条右手可乐。

“悦悦,你嫁入豪门,是为了什么呀?”

她穿着一身精致洁白连衣裙,与身着大公鸡睡衣的我形成鲜明对比。

我吃得满嘴流油,含糊不清地从纸巾包里抽出一张纸随意抹抹。

“废话,当然是为了钱!”

闺蜜余晚晚却露出星星眼,双手捧着微微泛红的脸颊。

“可是,晚晚的心愿是,一生一世一双人。”

“我只想和爱我的人,幸福快乐一辈子。”

我狠狠敲了她一记脑瓜崩,翻了个720°的大白眼。

“你切记,男人只是我们搞钱的工具人!懂?”

“豪门,有个屁的真心!”

现场宾客一片哗然,豪门最忌讳的就是只图钱的儿媳,我在视频里的每句话都精准踩雷。

他们嘲讽的目光纷纷投向红毯尽头的沈家人,尤其是我的新郎。

小少爷沈初脸上的表情逐渐变得阴鸷。

“你嫁给我,就是看上了我的钱?”

我尴尬地摸摸鼻子,思来想去,吐出四个大字:

“那不然呢?”

当初沈家父母来孤儿院选媳妇的时候,明码标价说了彩礼两百万。

孤儿院的女孩子争先恐后抢破了头,我和余晚晚只是安安静静在一旁看着,反而被选中了。

钱有什么不好,两百万,都够买我这个穷女孩的命了。

我必须是为了钱才同意的啊。

“啪!”

回应我的是毫不留情的一耳光。

司仪见气氛僵硬,赶忙打圆场。

这场世纪婚礼耗费了三千万打造,现场来的都是江城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他不敢不救场。

“刚刚是出现了一点小小的意外哈,咱们继续下一个流程——”

余晚晚突然冲上台,夺过主持人手中的话筒,声泪俱下地开始控诉我。

她说我心机深沉,蓄谋已久,甚至说我害死自己的亲生父母,就是为了嫁入豪门。

“我绝不允许这种坏女人嫁进沈家!”

我捂着左脸呆呆站在原地,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视频或许可以伪造。

可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说我是个坏女人,无异于给我判了死刑。

我怒上心头,一巴掌就甩了过去。

“骂我就骂我,提我爸妈是几个意思?”

她流着泪抬眼看我,语气倔强又清冷:

“我和你可不一样,我们纯爱战神,永远拿真心爱人!”

说完,她郑重地跪在地上,向着沈家父母磕了个响头。

“爸,妈,闹出这种事,是我对不住沈家。”

“晚晚今生做不了你们的儿媳,来世再报答二位的大恩大德!”

说完这些,她含情脉脉地走到两位新郎面前。

大少爷沈星河面无表情,小少爷沈初却满脸心疼。

她踮起脚尖,在我的未婚夫沈初额头上轻轻一吻。

“阿初,我走了,你要照顾好自己。”

她往沈初手中塞了个信封,哭着跑出了大厅。

她这一吻,宾客席瞬间炸了。

“没看错吧,余小姐不是嫁大少爷?”

“啧啧啧,要不都说豪门乱呢,今天赶上现场了!”

几个千金大小姐直接掏出手机开始拍吃瓜视频。

沈初痴痴地望着余晚晚离开的方向。

她哭着跑出婚礼现场的样子那么美,美到沈初的心里去了。

“晚晚!晚晚!”

他打开信封,只看了一眼,就丢下我这个正牌未婚妻,毫不犹豫追了出去。

礼仪小姐捡起信封里的两张纸,交到我手中。

我低头看清纸上的字迹,如遭雷击。

第一张,是余晚晚的怀孕确诊报告。

第二张,是胎儿和沈初的亲子鉴定。

99.9%……

万万没想到。

嫁入豪门的第一天,闺蜜成了敌蜜,怀着我未婚夫的孩子带球跑了。

无人在意的角落里,视频还在继续播放着。

余晚晚满脸认真地问我,大少爷和小少爷更喜欢谁。

“你要认真说嘛,那个小少爷也太小了点,看着就不太行,”我砸吧砸吧嘴,摸着下巴露出痴汉经典微笑。

“但是那个哥哥看起来就很能干,啧啧,那个公狗腰,双开门,那个大炸鸡,穿裤子都鼓大包!”

“看他平时一脸谁都不鸟的清冷样子,嚯嚯嚯,谁知道在床上会不会——”

说着说着,我对着闺蜜挤眉弄眼起来,那样子别提有多猥琐。

余晚晚害羞地推我一下。

“讨厌呀,你说什么呢人家不懂啊!”

现场的宾客一惊又一惊。

有头有脸的豪门太太、大小姐们低着头窃窃私语,时不时往我的方向看一眼。

“妈呀,有教养的女孩儿能说出这种话么……”

“虽然两个都是孤儿,还是那个更温婉有内涵些哈!”

“要嫁给小少爷了,还肖想大少爷……”

大波大波的记者和媒体涌入婚礼内场,麦克风恨不得塞进我嘴里。

“楚小姐,您嫁入豪门的真实目的是什么?”

“作为当事人,您对这场失败的豪门婚姻有什么感想呢?”

我单手捂住脸,欲哭无泪。

完了,完了,这下全完了。

闺蜜变敌蜜,未婚夫被她拐跑了。

我还大放厥词,觊觎大少爷沈星河。

我偷偷瞄了一眼台上端坐着的未来公婆。

记者们一拥而上不停围着他们发问。

两人的脸色相当难看,沈父甚至掏出了速效救心丸。

这豪门再无我容身之地,还是找个地洞赶紧土遁吧!

趁着现场混乱,我提起裙子,一步步小心地挪去门口。

身后,一双高定皮鞋踩住了我的裙摆。

“闯了祸就想跑?”

我抬眼,对上沈星河那双似笑非笑的桃花眼。

小的刚扇了我一巴掌,大的也不肯放过我么?

我认命地低下头,毕竟是我出言不逊在先……要打要骂,随他便吧。

预想中的耳光没有,怒骂也没有。

“谁说婚礼失败了?跑了一个,不是还剩一个么?”

沈星河清朗的声音回荡在大厅上空。

在记者错愕的目光中,他牢牢抓住我的手腕,拽着我走完了剩下的半段红毯。

安保人员迅速默契地清场,司仪也非常专业地进行了接下去的流程。

我就这样顶着红肿的半边脸,莫名其妙嫁给了本该是我姐夫的沈星河。

直到深夜坐在了婚床上,我才对嫁入豪门有了一丝实感。

沈星河擦着头发从浴室出来,上半身赤裸着,漂亮的人鱼线完美暴露在我面前。

我好色的眼睛忍不住往他身上瞅,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他狡黠得像只狐狸,突然凑近:

“下午的视频我可看了。”

“不是很想要我吗?害羞什么?”

直到我的脸被他的呼吸撩拨成西红柿,他才笑着放开我。

“睡吧,明天起来就要打仗咯。”

我看着他俊美的侧脸,忍不住发问。

“你干嘛要娶一个拜金女?不怕被人笑话?”

他摸摸我的头,哄小孩似的。

“因为我老婆跟你老公跑了,同是天涯沦落人,懂不懂?楚、心、悦。”

我躺在床上,睁眼看着天花板,一夜无眠。

再醒来的时候,手机里的消息早就炸了。

微博前十全是沈氏婚礼闹剧的词条:

《@沈氏集团,娶个拜金女当儿媳是怎样的体验?》

《纯爱美少女VS拜金大妈,快来pick你心中的豪门儿媳!》

投票里,99%的网民都选了余晚晚。

她回头落泪、亲吻沈初的图片被女网友奉为神图,翻来覆去地学习和研究。

她们管这个叫落跑新娘妆,一些美女网红更是直接现场还原,翻拍她逃婚的那一幕。

我看着她们亲吻男人额头的样子陷入沉思。

余晚晚亲的是我的未婚夫,名不正言不顺的,到底哪里合理?

因为拒绝豪门婚姻+怒批我这个拜金女,她更是被全网男生奉为纯爱女神。

“兄弟们,要娶就得娶这种不贪图富贵的!”

“接好运,接余晚晚做我老婆。”

我的各个社交平台账号早就被扒出来。

私信里全是不堪入目的言论,诅咒我得癌的,诅咒我去死的。

“有娘生没娘养的贱货是这样的,见到有钱人就会贴上去舔。”

看见这条评论,我整个人猛地一颤。

被子旁忽然伸出一只骨节分明的手,将手机抽走,直接从二楼窗户丢了出去。

我从被子里探出头,眼泪早就糊了一脸。

小时候,爸妈因为事故走了,从此我便在孤儿院和余晚晚相依为命。

沈星河叹了口气,垂下眼眸,轻轻摸摸我的头。

“明知道会难过,还看它干嘛?起床,我带你去买个最新款。”

我突然想起,订婚宴上,豪门公婆也是送了我和余晚晚最新款的手机。

他们笑得格外开朗,开玩笑似地说:谁先让二老抱上孙子,家族继承权就给谁。

那时,余晚晚满脸期待地问我:

“以后我生个儿子,你生个女儿,我们的孩子以后还可以继续作伴,你说好不好?”

我下意识点点头,全当这是她对未来生活的向往。

却忽略了她眼中一闪而过的精明。

怀着小少爷的孩子,嫁给大少爷。

这样不管哪个继承家产,她都能稳稳拿捏这个继承人的位置。

真是一盘好棋,只是苦了我这个冤大头。

未婚夫跟着敌蜜跑了,还要承受媒体的狂轰滥炸。

新婚当天过后,我没再见到过沈家公婆。

沈星河忙着处理集团舆论风波,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见人影。

大部分时间,我都是独自在家刷手机。

我总忍不住点进那些恶评,然后默默流泪,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差。

我不是没给余晚晚打过电话,质问她为什么要这样背刺我。

“一起嫁入豪门不是很好吗?为什么非要污蔑我?”

她只是在那头轻蔑地笑。

“谁他妈要你的施舍,谁要跟你一起嫁给两兄弟?”

“哈哈哈,没有你的话,他们都会爱上我……”

“你现在是有钱了,可是谁会真心爱你呢?你每天都有上网吧,大家都特别特别讨厌你哦!”

那头短暂停顿了一会儿,语气变得更加兴奋。

“哦对,这是第二次,第一次,是十岁那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