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9月15日,有网友发视频称,14日在甘肃天水羲皇大道西路,一女孩掉进路边窨井,路人用梯子救人,孩子父亲担心责任划分不清阻拦施救,要先报警等警察到场。15日,知情人对极目新闻记者称,孩子父亲估计是为保留证据或担心造成二次伤害,最终路人先录下视频后,将孩子救起送医。(据9月15日极目新闻报道)
这件事情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认为父亲应该先救孩子,将责任追究的问题放在后面。也有网友认为,及时留存证据,有警察见证,更方便维权,父亲的做法无可非议。
该先救人还是先留存证据,这不该是一道选择题,当然是以救人为主,事后责任追究是次要的。只要人证物证等齐全,有关单位不可能赖账。等警察前来再施救,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不提倡这样。
让人欣慰的是,周围群众的热心打消了女孩父亲的疑虑,放弃了“执意要警察到场”的想法,大家一起将孩子救了起来,然后送往医院救治。
这件事情,最大的问题不在是不是等警察来再救人,而是为什么道路上的窨井盖不见了,同时又没有任何警示和阻挡措施。
图片显示,该窨井不仅盖子缺失,而且比周边的路面要高出一截,行人稍不注意,很容易绊倒。如果行人绊倒后又掉入窨井,那有可能发生二次伤害。这个设计本身疑似存在问题。有人称,走路看路,就不会掉进去。但问题在于,如果光线欠佳,同样很难避免事件的发生。如果出现极端降雨的情况,路面被淹,情况更危险。
事后,施救者表示,窨井维修工作已开展,并设置了围挡。如果早做了这件事,女孩会掉进去吗?
“窨井吃人”不是小事,发生过太多的悲剧。媒体报道显示,2019年全国因窨井施工、管理、养护不当致人伤亡案件有155件,造成16人死亡。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井盖被盗、井盖松动错位、井盖质量不达标等。
2020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及5件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剑指涉窨井盖犯罪,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其中明确了窨井盖发生事故后责任认定的问题,包括产品缺陷、被盗、疏于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具体责任人,意在让有关各方切实担责,不要出现问题。
客观来说,在现实中,窨井盖缺失造成人员伤亡后,厘清责任在谁,确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维权一方,甚至不知道窨井是谁家的,归谁管。如果遇到踢皮球,就存在维权困难的情况。女孩父亲的担忧不无道理。
附近一位商户称,多年来羲皇大道上的基础设施并未完善,路边窨井维修不久井盖丢了。当地有关部门,首先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不能让窨井害人。其次,对此严肃追责,找出具体责任人,赔偿受害人损失。如果是被盗了,警方应该抓紧破案,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