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一词并非中国的首创,而是外来谐音词。最先源于法国,法文为“cadre”。意为框架、军官、高级管理人员等。后来作为军队官员、社会团体和企事业首脑等含义,逐步为许多国家所通用。

中国使用的“干部”一词,则来源于日本,字面意思是“骨干部分”。“干部”一词,其概念的外延和内涵在各国并不一致。“干部”作为舶来语进入中国以后,最早沿用时,便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广泛应用了“干部”。而且,当时的国政要员们也在频繁使用。

进入21世纪之后,尤其是十八大中将干部的译文从"cadre"改成了"official",即从“骨干、高级管理人员”,变成了“公务的、公职的、公事的”,此时干部一词逐渐被“公务人员”、“事业人员”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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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广义上的干部即是“公职人员”,即包括行政编制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参公人员,也包括军队中的军官、文职人员和央企以及各级国企中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按照所在单位的不同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具体可分为以下6类:

1.公务员。《公务员法》就明确了,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换句话说,公务员肯定都是国家干部。不过,公务员的范围是有限的,并非占用行政编制的就是公务员。

《公务员范围规定》了以下8类机关中的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之外,其编制和人事关系在8类机关当中,就属于公务员。

(一)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

(三)各级行政机关;

(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

(五)各级监察机关;

(六)各级审判机关;

(七)各级检察机关;

(八)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公务员属性的前提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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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公人员。参公人员也就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包括行政参公人员和事业参公人员两类,不包括工勤人员在内。

行政参公人员比如妇联、工会、团委等机关人员,事业参公人员比如气象局、防震减灾中心、档案局、科协、银保监会等在编人员。

参公人员和公务员一样,都需要通过国考和省考面向社会招录,管理模式、工资发放渠道、晋升发展路径基本上一模一样,同属干部一员。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按照管理岗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三类岗位进行管理。

一般情况下,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为国家干部,工勤技能人员为工人身份。

虽然,实行岗位管理以后,部分工勤人员转岗到了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取得了相应的管理岗等级和职称等级。但是,转岗不转身份,对于此部分工作人员来说,仍然为工人身份。

4.军队干部。军队的各级军官,是国家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不管是士兵提干,还是考学入伍的,都是国家干部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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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军队文职人员。文职人员,指在军队编制岗位依法履行职责的非服兵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文职人员按照岗位性质分为管理类文职人员、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

根据文职人员条例,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跟公务员、事业编一样,缴纳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6.国企管理人员。包括国有企业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技术服务的专技人员等。从中央到县区,各级各类国企中高管,均是由各级党委进行任免,并由同级组织部门进行管理,都属于国家干部。

一般来说,市县两级的国企班子正副职人员属于国家干部;省级以上国企和央企,通常认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属于国家干部,职务级别等同于处级干部。

国企干部一个最便利的地方在于,个人条件符合要求时,有机会调任至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转为公务员身份。

除此之外,也有部分人员比较特殊。机构改革后,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行员,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编,但是也属于国家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