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后,会有哪些后果?争取不批捕的时间只有37天,如果不批捕了,一般都会变更羁押措施,如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首先明确告诉大家,被批准逮捕的案件,绝大部分都是会被判刑的。检察院一旦批准逮捕,会对嫌疑人有以下几个影响:第一,意味着嫌疑人会有很长一段时间要继续呆在看守所里面,看守所里面的条件,我们就不必多说了,第二,意味着案件将很快被移送到法院审判。被批捕后,申请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会有更加严格的条件和审查标准,需要有更充分的理由和新的证据支持,第三,意味着这个案子可能要判死刑了。如果没有批捕,被取保了,那判缓刑的概率会更大。所以,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都要尽量争取取保候审。
《刑诉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刑诉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