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志雄有无资格出任李佩霞的代理律师?要从两个方面去考量

沸沸扬扬的李佩霞案件,因不久前官方指定代理律师而再度引发舆论聚焦,而且在家属已经委托北京方面代理律师的情况下,上饶官方为李佩霞指定上坊乡法律顾问汪志雄为法律援助律师。那么,汪志雄有无资格出任李佩霞的法律援助律师呢?要从两个方面去考量。

第一:要看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法律援助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对申请法律援助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明确,公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的条件共六条,即“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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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涉刑事诉讼的,第十一条则明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以及第十二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简言之,需要法律援助律师的必要条件就是,“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显然,李佩霞并不是因为经济困难,而是其他原因没有委托。

第二:从授权的角度看。前面已经说过了,李佩霞不是因为经济困难而是其他原因,上饶方面其实从授权的角度钻空子,从而造成了汪志雄出任李佩霞法律援助律师的既定事实。或许吃瓜群众认为:李佩霞的父亲李长柳不是已经委托北京方面的律师了吗?这里要说明的是,从授权委托律师的顺序角度看:李佩霞委托律师的授权顺序:第一是她本人,第二是她丈夫,第三才是她的亲属!北京方面的律师再努力,如果没有拿到李佩霞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事实上就没有形成真正的代理关系。反过来讲,只要李佩霞本人在委托汪志雄的协议上签字,代理关系就成立。

至于汪志雄作为上坊乡法律顾问,出任本案法律援助律师是主动作为还是受人指使,则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