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田丽莎

近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武汉铁路中级人民法院、蔡甸区司法局、蔡甸区人社局协同发力,践行能动履职,巧妙高效化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和行政争议案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马某某系某公司的职工,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于2022年12月23日向行政职能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于2023年8月17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某公司对前述仲裁案件中的关键证据,即工伤认定不服并于2023年10月10日申请行政复议未果,遂提起行政诉讼,由武汉铁路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仲裁裁决后,某公司对其不服,诉至蔡甸法院,因该工伤保险待遇纠纷需以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蔡甸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工伤保险案裁定中止诉讼。

案件审理中止不代表案件处理停滞。为妥善迅速化解工伤案件及其引发的一系列矛盾,蔡甸法院与武汉铁路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合意启动府院联动机制。2024年6月25日,武汉铁路中级人民法院、蔡甸区人民法院、蔡甸区司法局、蔡甸区人社局共商共解两案,会议指出工伤类案件极易出现“一案不解多案生”的连锁反应,为了从根源化解此次工伤案件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等多重矛盾,要求各主体协同发力,探索高效实质化解矛盾。

调解过程中,武汉铁路中院抓紧审理行政争议案件,希望为后续双方的和谈提供基础;蔡甸区人社局和司法局积极做用人单位的工作,摆事实讲道理,分析利害关系;蔡甸法院承办法官为劳动者进一步释法析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两家法院、司法局、人社局通过多次沟通以及细致耐心的疏导,让双方当事人非常信任,也让他们认识到诉讼程序走到底耗时耗力,一次性化解矛盾才能共赢。

双方当事人终于回到谈判桌上,调解协议签署当天,某公司便支付了全部赔偿款,并表示工伤案件解决了,行政争议就没有必要继续下去,本案调解亦为行政争议案件的实质性化解提供契机,真正实现一案结两案解。

下一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协同一切可能的力量,对于一案生多案的“蝴蝶效应”,助推多元共商共治,能动司法、能动履职,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做好司法审判工作,用最快的办案效率,破解“蝴蝶效应”,实现最大的诉讼效益。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