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新农村风光

7月24日,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表示,现行政策是允许探索农民这“三权”(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退出办法的,但是一定要稳慎进行。

韩俊说,以宅基地使用权的退出为例,总的政策基调是,出台这方面的有关政策一定要稳慎,不能刮风,花个几万元就彻底买断了,对农民的长远利益未必就是划算的,这方面一定要给农民留个后路,一定要为农民的长远利益着想。宅基地的使用权在法律上界定的是非常清楚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也就是说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相关法律在这点上讲的是非常清楚的,政策要求也是非常明确的。在这一点上,不能以任何形式开口子、搞变通,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和私人会馆,严格禁止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宅基地建房,要守好政策底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表示

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政策的关键在于稳慎进行,确保农民的长远利益。

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是试点的重要内容之一。试点地区结合农民实际需要,探索了永久退出、暂时退出、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等多种方式,保障退出宅基地农户的居住权益。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通过村集体与农民自主协商、第三方评估、参照土地征收区片价格等方法,科学制订退出补偿标准,合理评估宅基地和农房价值,健全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

在推进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功利性”目的破坏农村宅基地退出该有的规范性,包括相关的程序规范、补偿规范等。这要求在推进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农民的当前利益,更要确保农民的未来生活有保障,避免因短期政策调整而影响农民的长远生计‌。综上所述,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必须以保障农民的长远利益为出发点,通过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和严格的法律界定,确保政策的稳慎推进,同时防止任何可能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国务院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问答

农业农村部关于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循自愿有偿原则

自愿性:宅基地使用权的退出必须遵循农民自愿的原则,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

有偿性:对于选择退出宅基地的农民,应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明确退出条件和程序

条件限制: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应对退出主体进行有效限制。例如,要求退出主体持有土地使用证明、其他地区的稳定居住证明,并获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

程序规范:宅基地的退出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提出申请、审核批准、签订协议、办理注销登记等步骤,确保退出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完善补偿机制

多种补偿方式:农业农村部及相关部门已探索出多种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包括永久退出、暂时退出、产权置换、货币补偿等。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农民意愿来确定。

科学制订补偿标准:补偿标准的制订应充分考虑区域差异、宅基地和农房价值等因素,通过村集体与农民自主协商、第三方评估、参照土地征收区片价格等方式,科学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

四、保障农民权益

参与权:保障农民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的参与权,让农民充分了解退出政策、补偿标准等信息,并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社会保障:对于退出宅基地的农民,应完善其社会保障机制,包括提供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确保农民退出宅基地后的生活有保障。

五、加强监管和执法

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宅基地退出监管机制,加强对退出过程的监督和检查,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力度:对于违反宅基地退出政策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和打击,维护宅基地退出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综上所述,农业农村部在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方面强调了自愿有偿原则、明确退出条件和程序、完善补偿机制、保障农民权益以及加强监管和执法等注意事项。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宅基地退出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民生活的改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宅基地退出后,农民的权益保障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主要的保障措施:

一、经济补偿

补偿方式多样:根据农业农村部的相关政策,宅基地退出补偿政策主要包括按年补偿、一次性补偿及根据宅基地使用权人身份区别化补偿等模式。农民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补偿方式。

科学制订补偿标准:补偿标准的制订会充分考虑当地经济水平、宅基地面积、农房价值以及使用权人身份等因素。例如,在某些地区,宅基地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如5000平方米左右),农民可能获得显著数额的补贴。同时,对于宅基地上的建(构)筑物、附着物也会给予适当补偿。

透明协商:补偿标准的确定通常通过村集体与农民自主协商、第三方评估、参照土地征收区片价格等方法进行,确保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居住权益保障

住房保障:政府会通过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如发展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等方式,解决好包括退出宅基地农民在内的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

进城购房激励:一些地方还出台了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的政策,如给予购房补贴、降低购房门槛等,以保障农民退出宅基地后的居住需求。

三、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已对农民工实现了制度全覆盖。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和灵活就业的农民工,都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就业保障:政府会加强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同时,还会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如举办招聘会、提供就业信息等。

四、知情权与参与权

信息公开: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政府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退出政策、补偿标准、退出程序等,确保农民充分了解情况。

参与机制:政府会建立协商机制、进行退出公示等方式,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农民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退出过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五、法律保障

法律支持:国家法律法规为宅基地退出提供了法律支持。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权益保护:在宅基地退出过程中,如果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政府也会加强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宅基地退出后农民的权益保障涉及经济补偿、居住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知情权与参与权以及法律保障等多个方面。政府会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农民的权益不受损害,并促进其生活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