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9月6日讯(记者 赵竹建 摄影 李刚)在烟台,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可直接进行医保参保登记,实现“出生即参保”“落地即享待遇”,那新生儿如何参保、如何享受医保待遇呢?在6日举行的“营商环境创新行动”主题系列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上,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晓雷对此进行了详细介绍。

新生儿出生后,由我市定点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后,直接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后通过税务缴费渠道进行缴费。出生6个月内缴费的新生儿,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出生6个月以上不满12个月参保缴费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12个月及以上参保缴费的,按普通居民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应政策规定执行。

新生儿在集中缴费期内出生,可同时缴纳出生当年和出生次年两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的可延长至出生后6个月内。“出生即参保”有效解决新生儿因未落户而不能及时参保、家长往返奔波办理户籍和参保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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