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叶伟民
在上一篇推文《写作中的通感魔法:原来好文笔还能闻得到》中,我们分享了一个行文禁忌:不要用大词写细节。
有读者在文末留言,要求详细说说,好建议,安排!
我们先模拟一个反例:
在这阳光的照耀下,世界仿佛变成了一个由光明与希望构建而成的梦幻仙境,每一个生命都在这恢弘而壮丽的光芒中绽放出最绚烂的色彩,谱写着一曲曲关于生命与奇迹的赞歌。
这就是比较典型的“用大词写细节”,光明与希望,梦幻仙境,恢弘而壮丽、绚烂、生命与奇迹、赞歌……大词一个接一个,好像写了很多,又好像啥也没写。即使写得再努力,词藻再华丽,对读者来说,依然左眼进右眼出,留不下东西,更不要说感官冲击和代入感了。
原因不复杂,大词是激发意象的,细节是落到感官的,两者搭配,实乃错配。解法也不难,既然大词不胜任,就用“小词”,或者说,用具体而准确的词。
我们再来看几个写阳光的作家之笔:
1、阳光从没有一丝裂隙一点小洞的窗玻璃外面窜了进来,几乎窜到我扔在椅子里的裤子上。
——余华《西北风呼啸的中午》
2、阳光任意挥洒,路面上、楼窗上、低矮的屋顶上、古老的城楼上、每一片新绿的树叶上……到处都是炽烈的光线,炽烈地喧嚣震荡、飞飞扬扬。
——史铁生《务虚笔记》
这两句,是用具体的动词来描写阳光。在余华笔下,阳光“窜”进来,干脆利落,像铆足了劲的小动物。读到这个字,洒、照、铺等都不香了,因为前者更具体,更有画面感,读者想忘也忘不了。
同样,史铁生写阳光,是“喧嚣震荡、飞飞扬扬”,不是在介绍或形容什么,而是在展示、构建一个画面,里面有声音,有动作,有场景(路面、楼窗、屋顶……),甚至还有性情,读起来让人入眼入耳更入心。
妙用动词自然不错,但也不是唯一的方法,你还可以用修辞,例如比喻。我们再看两个例子:
3、等鹿走出院子,云丹才问:伙计,它看见我们了吗?云丹赤脚进到院子里,在刚才鹿站立的地方,向屋里张望。他对阿巴说:看不见,阳光像一匹门帘。
——阿来《云中记》
4、路边野草高及脚踝,一片繁茂。路上的阴影静静的,仿佛是用模具定住一般,阳光斜射下来,样子如一支支铅笔。
——福克纳《喧哗与骚动》
阳光和水一样,无形而有万形。阿来想写门框内外的明暗两界,于是阳光变成一匹门帘;福克纳想写树荫漏下的光柱,于是它像一只只铅笔。
无论“门帘”还是“铅笔”,都是读者的熟悉之物,一点即透,酣畅淋漓,远胜你拼命概括、啰嗦半天,最后还越描越模糊。
细品这些句子,再回头看,是不是比“璀璨辉煌、美轮美奂”等大路货表达强多了?你可以马上试一试,描写某物,一旦有大词、模糊之词脱脑而出,立即按下,不要偷懒,尽可能去具化它,相信效果将大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