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叶伟民
要想文笔好,描写少不了。充沛而生动的细节,能构建画面,把人带进现场,读之如身临其境。
很多作者一听这么多好处,就拼命堆细节,不管看到什么听到什么,都照单全收,最终倾泻给读者。结果坏了!读者并没有感受到什么画面,只有模棱两可或信息过载。
模拟一个反例,看看低效的细节描写是怎么样的: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以一种近乎于懒散的姿态,悄然无声地从东方那片淡蓝色的天际边缘,缓缓地、一点点地,就像一个害羞的孩子探头探脑地从被窝中露出脸庞那样渗透进我的小屋。窗棂上那层薄薄的灰尘,在光线的照射下,仿佛被赋予了生命,每一粒微尘都开始了一场华丽的舞蹈,它们跳跃、旋转,在空气中勾勒出一道道几乎无法察觉的轨迹。
乍一看,作者貌似很努力,你看!这么多细节呢。但是多不代表好。不信,你读完闭上眼,复述下它具体说了什么。记忆力再好,相信你也只能说个大概。原因无他,因为作者本身就写了个大概,这段话至少存在两个问题:
问题1:用大词写细节
用慵懒写阳光,用被赋予生命、跳着华丽的舞蹈形容灰尘,好像写了很多,又好像啥也没写。大词是激发意象的,细节是落到感官的,两者搭配,实乃错配。
问题2:过分依赖视觉
无论是写阳光还是写灰尘,都只是“看”。人不只有眼睛,世界也不是默剧,除了视觉,还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全然不用,太浪费了。
第一个问题我们可另开题详述,今天着重说第二个问题,也就是如何调动“通感”的问题。
所谓通感,我们不用理会严谨的学术定义,就字面理解:打通感官。比如以味觉写听觉,以触觉写视觉,在多感官间切换流动,营造“五窍皆通”的舒爽感。
具体来说,可以有以下两步操作:
一、唤醒感官:文字也可以有声有味
最简单的就是多调动感官,让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多参与进来,让文字也可以有声音,有味道,有触感,从而激发读者的多感官交融。
余光中在散文《听听那冷雨》就多出用到通感手法,其中有一段:
雨来了,最轻的敲打乐敲打这城市,苍茫的屋顶,远远近近,一张张敲过去,古老的琴,那细细密密的节奏,单调里自有一种柔婉与亲切,滴滴点点滴滴,似幻似真,若孩时在摇篮里,一曲耳熟的童谣摇摇欲睡,母亲吟哦鼻音与喉音。或是在江南的泽国水乡,一大筐绿油油的桑叶被啮于千百头蚕,细细琐琐屑屑,口器与口器咀咀嚼嚼。
其中调动的感官有:
视觉:雨、城市、屋顶;
听觉:敲打乐、琴音、童谣、母亲吟哦鼻音与喉音、蚕咀嚼桑叶的声音;
触觉:“若孩时在摇篮里”,间接传递了温暖、轻柔的安宁感;
嗅觉:虽无直接描述气味,但泽国水乡、绿油油的桑叶隐含了清新的自然香气。
二、让感官流动:凌波微步,其乐无穷
调动了感官,如果还能让其相互流动、转换,以一感激发另一感,以一觉推动另一觉,如凌波微步般漫游,便会有清新奇异的感受。
例如余华在短篇小说《世事如烟》里有一句:
但是她的声音却像一股风一样吹入了瞎子的内心,那声音如水果一样甘美,向瞎子飘来时仿佛滴下了几颗水珠。
“声音—风—水果的甘美—滴下水珠”,实现了“听觉—触觉—味觉—触觉”的转换,声音已经不是干巴巴的本体,而是味蕾和皮肤都被激发的奇妙体验。
福克纳在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里有句更短的描写,把通感手法浓缩到极致:
我闻到那明亮的寒冷。
闻是嗅觉,明亮是视觉,寒冷是触觉,短短一句全贯穿,鼻子、眼睛、皮肤都有了反应,让人不禁细思细品。
这就是通感的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