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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上为甚么有人富贵,有人贫穷呢?

佛告诉我们,富贵由布施中来,贫穷由偷盗、悭贪、不肯布施得来。

更可怕的是来世还要到恶道去受苦,所以千万别作此亏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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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知道偷一分还十分,偷一块还十块。如果你偷盗全村的东西,那么未来要向全村人结罪,全村人都是你的债主,当牛做马、生生世世转生投胎去还债!

最重的罪报是偷三宝物,盗取佛家道场的东西,无论一针一线、一草一木,结罪就很麻烦。佛说得很明白:「比丘破戒我能救,偷三宝物不能救。」不但一尊佛救不了,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联手来救都救不了。因为三宝物是常住物,通尽虚空、遍法界,所以称为十方常住。偷三宝物,是与尽虚空、遍法界所有一切出家众生结罪,道理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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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的因果报应公案

《杂阿含经》中,目犍连尊者对勒叉那比丘说:“我刚才遇见一个身躯庞大的众生在虚空中行走,炽热铁丸不断出入身体,他边走边啼苦嚎叫,痛苦逼切,样子非常可怜。

又见一人,舌头又长又大,也是乘着虚空行走,有火热的利斧在砍截他的舌头,啼苦嚎叫与前无异。又见一人,有两个燃烧的铁轮在他两胁下旋转,烧灼身体,如前一样在空中啼苦嚎叫。”

勒叉那比丘听后,就去问佛。

佛对众僧说:“那个热铁丸从身上出入的众生,在过去迦叶佛时是位沙弥,当时看守僧众果园,盗取七粒果子供养师父,以犯盗戒的因缘,堕入地狱受无量痛苦,从地狱中脱离后,以余业所感,现在此身仍要继续受此痛苦。

那个被炽燃利斧割舌的众生,也是迦叶佛时出家做沙弥,一次用斧头砍石蜜供僧,偷吃了粘在斧刃上的石蜜,以犯盗戒的缘故,堕入地狱,地狱苦尽之后,以余业仍受此苦。

两胁之下有铁轮旋转的众生,也是在迦叶佛教法中出家作沙弥,一次派他拿饼供僧,他偷了二饼藏在两胁下,那次犯盗之后堕入地狱受无量痛苦,以余业还要受此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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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想:三位沙弥所盗分别只是七粒果、二饼、一点石蜜,为什么要堕地狱呢?

原因出在对境上,因为不与取的事是常住物,属十方僧宝共有,如犯不与取,就要在十方僧宝前结罪。十方僧宝无量无数,所以罪过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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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佛三昧经》说:“盗僧蔓物者,过杀八万四千父母罪。”

《宝梁经》说:“宁啖身肉,终不用三宝物,得大苦报,罪受一劫,若过一劫,以侵损三宝物故。”

所以,盗僧物,罪超五无间罪和四根本重罪,一般无法救度。各位同修应引以为戒,莫在有意无意中犯下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