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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一个问题,制造一堆矛盾

抓违规违纪设指标,是为了避免执纪者当老好人

但弊端也很明显

如果确实没人违规违纪,怎么办?

就只能搞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那套,甚至无原则扩大执纪标准,导致问责泛化,人人自危

再者,完成指标,就OK了?超出指标的违规行为,是不是也不用管了?

抓违规违纪设指标,不光额外导致冲突,还无法彻底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是典型的“解决一个问题,制造一堆矛盾”

其实,用设置KPI来促进执纪,体现的是某些管理者的懒惰

他们不屑于分析导致问题现象的真正原因,不屑于处理员工的真实需求,不屑于用疏导的方法解决矛盾,只想抓几个典型交差了事,向上面表示“看,我做了!”

运动式、交差式的“执纪”,不仅无法严明纪律,只会进一步破坏风气

但更可怕的是,对这种动机不纯的执行方纪,仅仅以“粗暴”和“过于严格”评判,甚至认为其“出发点是好的”,就是“急躁”了点,最后“罚酒三杯”了事

倒是那些真正花心思处理内部关系的管理者,由于无法在限定的整顿时间达到“显著效果”而被另行敲打,甚至给其扣上“消极应付”“不老实”的大帽子

这种事多了,管理越发机械,越发浮躁,越发没有人情味,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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