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路虎女逆行攻击退伍军人这一事件,发酵成如今的现状,我觉得既不可思议、有感觉有点悲哀:
一件寻常不能再寻常的违法逆行、殴打涉嫌寻衅滋事的案子,怎么就活脱脱就炒成了全国热点?
甚至如今发展到了要借用外力介入,才有可能改变司法处理结果的地步,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如果一个年轻人精神风貌良好、遵纪守法、被打倒出血都不能还手,最终处理决定与其伤害程度完全不对等。
这是在鼓励大家都当恶人:不还手法律不会给我公平,还手了还会被定性为互殴,以后这种事情是不是谁出手、只要结果不太严重,被害人挨打就白挨了。
要是我们没有退伍军人这层光环,一个普通人是不是就只能接受这样的草率处理决定?
本来在我们的概念中,逆行是违规的,拍下车牌给交警处理即可;
打人是违法的,不管有没有涉嫌故意伤人、寻衅滋事,交给警察处理即可;
该赔钱、该抓人、该拘留,这些在警方出具认定后,按部就班进行就是了。
如果没有这段视频,现场的情况到底如何空口无凭。但群众们不是傻子,现场视频的曝光,充分说明路虎女的嚣张和退伍军人小伙的忍让,到底到了多离谱的地步。
现在的情况是: 路虎女打伤人被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没有赔礼道歉不说,还被人拍到没有执行拘留、依然待在家里(当然也可能是网友认错人);
打伤人没被认定寻衅滋事或者故意伤人,肇事逃逸没有被处理,人们都在质问为何处理如此之轻。
被打伤的退伍军人身体不适,忍让没动手的结果,就是对方不赔礼道歉、还只是赔款1000拘留10天。
现在不仅网友群情激愤、大量群众打电话给青岛12345投诉,还有许多网友自发到路虎女所在小区蹲点守候。
现在崂山区退伍军人事务局也出面发声,要全力维护退伍军人的权益。
一件普通不能在普通的案子,到如今有如此多外力介入,诉求只是还给退伍军人一个公平公道。
我们的司法执法部门,干什么去了?
路虎女司机的做法:逆行、制造事端堵塞交通,主动殴打男司机导致受伤出血,口出狂言态度嚣张,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现场视频)。
如果我们对照最高院和最高检《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了“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解释还规定了“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我认为有正常逻辑思维、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人,都能从最高法最高检的司法解释中,一一比对上青岛路虎女的行为,是不是够得上 “寻衅滋事罪”。
现在不痛不痒的处理结果,青岛当地司法机关就不要怪群众觉得是“懒政”,因为退伍军人身份遇到这种事,居然都要退伍军人事务局出来过问力撑,那没有任何背景的普通人遇上了,该怎么办?
我们只是要一个公平公道,不是马上拿出一份通知要堵删上悠悠众口,明明司法机构可以多了解多调研再作出决定, 却偏偏选择了最愚蠢和灾难性的回复。
当一个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罪行为定义的人,被轻描淡写处理时,大家会对司法系统有什么看法呢?
当一个遵纪守法的年轻人,被打伤了都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支持和公道,我们还能对司法抱有什么希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