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黄彩亚与覃春夏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覃春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黄彩亚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覃春夏,女,1984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鹏飞路江川圣境5号楼A座1626号,公民身份号码:450221198412103026。
执行案号:(2022)桂0125执1017号
执行标的:121373.00元及利息(利息未计)。
悬赏内容:查找被执行人覃春夏的财产线索。
悬赏金发放条件: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覃春夏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给予可执行财产百分之十作为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举报电话:0771-5222710 康法官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