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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法律咨询、北京律师事务所、浩略律所、深圳律所、深圳浩略律所】

时维八月,莲花山草木葱茏,前海湾浪潮澎湃,鹏城大地生机勃勃。

今天,是深圳经济特区44岁生日。

此刻,我们向这座永远青春的奋斗之城,深情道一声:生日快乐!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

1979年4月,时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的习仲勋同志向中央领导同志提出兴办出口加工区、推进改革开放的建议。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还是叫特区好,中央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自此,深圳经济特区开启了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实践。

1983年3月,在刘复之部长的亲自批示下,深圳市蛇口工业区律师事务所成立,从此中国有了第一家律师事务所,掀开了我国律师事业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页,也开启了深圳律师业延续四十年的创新之路。

深圳律师因深圳而生,因改革而兴。四十多年来,深圳律师始终是“深圳奇迹”创造者,是“特区精神”的践行者。从“国办所”到“合作所”,再到“个人所”“合伙所”,创造了多个“全国第一”,深圳律所已是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叙事起点,成为中国律师体制改革的时代地标,一度引领了中国律师业的风尚。深圳律所一路走来,每个“第一”背后凝聚着每一位深圳律师的心血与付出,也展现着深圳律师的创新精神与改革魄力。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促进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发展……”;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将“法治城市示范”作为深圳“五大战略定位”之一。

2019年8月,浩略创立于首都北京,成立之始,浩略便刻下“做人民律师,建人民律所”的坚实信念,坚持做一家专业、精品、数智、一体与创新运营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致力于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律师事务所。

2021年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是继1992年取得经济特区立法权后,深圳法治建设历史上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今年5月,浩略律师事务所深圳办公室正式获批成立,标志着浩略律师事务所全国运营中心落地深圳启动运营,作为湾区的首要布局与全国网络的重要部署,将有效实现浩略现代化律所管理运营体系的战略目标。

浩略落子深圳,相信深圳;选择创新,相信创新。

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

浩略律师事务所将以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4周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5周年为新起点,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将自身高质量发展放在“双区建设”的中心大局中谋划推进,勇做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建设者与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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