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昆明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

在眠山路口附近开展交通整治时

发现一辆小轿车

停在道路中央

连续两个信号灯周期都一动不动

后方车辆不得不绕开前行

民警立刻上前查看情况

发现驾驶人居然在车内睡着了

于是民警拍打车窗叫醒了驾驶人

让其下车接受酒精检测

结果显示其并未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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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经询问得知

该驾驶人上夜班到凌晨两点

短暂休息后便驾车出门办事

由于睡眠不足

加之天气炎热,倦意袭来

在等红灯时,不小心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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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原委后

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并科普了疲劳驾驶的危害

反复叮嘱让其先好好休息之后

再驾车出行

疲劳驾驶

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

此时驾驶人的反应力下降

眼睛一闭一睁之间

危险就来了

来看两个

因“打瞌睡”引发的惊险案例

典型案例

1

2024年8月4日,四川绵阳一名网约车司机游某驾车载着乘客,行驶至科学城隧道路段时,因疲劳犯困导致车辆偏离方向,一头撞上隧道口石柱、绿化带、龙骨架等设施。其车内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事发前游某多次困得闭眼打瞌睡,每次闭眼都持续数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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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中,后排两位乘客未系安全带受伤,并质问游某:“你怎么开车的?”游某竟撒谎道:“刹车失灵了,刹不住!”经交警认定,游某疲劳驾驶导致事故,负全部责任。

2

2024年7月23日,石某驾驶的白色小汽车追尾前方一辆黑色SUV,SUV失控向前冲出,又撞上前方3辆等红灯的车辆。事故造成5车受损,4人受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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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调查得知,事故系石某疲劳驾驶所致。前一天晚上,石某因工作原因仅休息了不到3个小时,事发时疲劳犯困导致事故。最终,石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什么是疲劳驾驶?

疲劳驾驶,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

轻微疲劳

反应迟钝,判断力下降

中度疲劳

操作动作呆滞

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

重度疲劳

可能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

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七)项:驾驶机动车不得有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行为。

警方提醒

开车前一天要保证充足睡眠,勿熬夜。 注意劳逸结合,白天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4小时,之后要停车休息至少20分钟。若有夜间驾驶需求,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两小时。 避免长期保持一个姿势开车,以免肌肉僵硬诱发疲劳,可在开车时小幅度调整坐姿和深呼吸。 若行车途中出现疲劳、困倦症状,可开窗呼吸新鲜空气,或饮用咖啡等提神饮料。最稳妥的方法是在服务区停车,下车活动腰腿、颈肩等肌肉,待疲劳缓解后再上路。

来源 “昆明警方发布”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 李鸿睿

责任校对 罗秋旭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曹婕